[FB社團]機車路權提升促進會

SandRockXWL wrote:
我也只有125而已
但是我不會麼不自量力

我也只有150而已
雖然實際速度可以到達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
但從多方角度來看小cc數還是不適合上高速公路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米咖 wrote:

249 以上開放高快速公路

89~248 只限制禁止行駛高快速公路

49~88 跟日本國一樣維持兩段式左轉)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米咖 wrote:
加入249 以上開放...(恕刪)

我個人的希望...

<245 以上開放高快速公路(保送250層級的)

90~245 只禁止行駛高快速公路(動力已足)

>89 跟日本國一樣維持兩段式左轉(4T50cc真的沒啥力...但怕廠商玩51cc這種漏洞.)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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