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忙【一條小生命沒了】附上最後聲明!!

謝謝各位,
真的很謝謝你們。

除了有一些地方不同以外,
至少我們不用擔心被威脅。這一點,就夠了。

雖然只有報紙上道歉,也沒來跟我太太說抱歉,
可是女王說這樣夠了,因為沒時間理他。

雖然是民代罵了一堆後,我太太才說「再罵我就把數字加上去」,
我太太一開始都在拿收據證明和計算機,她都在翻文件夾,真的不是一開始就大開口。
調解委員有問我到底要多少?我很確定的說「包含三個月薪資損失和全部醫療共18-23萬」
所以委員都在計算5-23中間值和可以退讓空間。
如果我門要獅子大開口,又怎麼會有之前很合諧談了兩次的錄音呢?對吧?

這部分雖然和報導有一些不同,
可是我太太很讚賞聯合報的文筆,因為她覺得得到了安全,不用怕民代找黑衣人了。
不過昨天保母住的地區松柏林小林商店區知道了這件事,(我住廣豐)
據說村民聚集大罵某人「垃圾」,村民罵完還打電話要我老婆提告不然他們不會消氣。~唉又題外話
老婆之前替二寶找好了乾媽,現在超怕我同學知道流產了會暴動~

可能你們覺得我太太很兇很壞,其實她對小孩很好,小孩每個月的花費比我高10-20倍。
只是她要保護我們,有時候言詞上比較現實、
我不知道這樣說你們能聽懂嗎?她是為了保護孩子才跟我離婚的。改天再跟你們聊這部份。
可是她很在乎孩子的名分,我本來以為可以靠著二寶又去戶政登記一次的說。
我的希望落空了~~~~。

剛剛我又被女王罵,罵很慘,兩個小時以上有,
唉。
還不就是因為我每個月領5萬,投保薪資4萬3000多,
公司這個月給我20155說是全薪,還說這就是全部,也不替我請領公傷假勞保局給的70%。
女王又逼我打去勞保局問,結果公司還是說不給。
女王去查資料後她認為公傷假我應共到43000才對。
因此,我被罵霹靂慘!法規是寫~公傷假期間,投保金額30%公司給70%勞保局給。
對不起,岔題了,我要開另一個版來詢問,我今天問不出結果的話,我又要被唸了。

貼張小孩照片在厡版面讓你們笑一笑好了。我小孩真的好可愛,我們好愛他,好想給他一個妹妹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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