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喪命 肇事者改判無罪

史蒂芬粥 wrote:
題外話以"闖紅燈出車...(恕刪)

為砲而砲、您開心就好~
只報導行為時與結果從不討論因果歷程
要媒體記者討論因果歷程實在太課責了

史蒂芬粥 wrote:
23:10
我被加入了黑名單

我說,樓主啊,也用不著這樣呀!
多看看各種觀念也是好的。

史蒂芬粥 wrote:
如果判決無罪的原因是因為"綠燈路權優先無需禮讓違規自行車"
這種判決就真的太扯了,樓主可別沾沾自喜覺得這是好事

綠燈直行的車如果地上無煞車線,等於是那台車故意要把闖紅燈的人撞死
如果地上有煞車線還比較說的過去,因為對方突然闖紅燈出來,踩煞車也來不及反應

所以我覺得判決的理由不會那麼簡單,如果只是因為對方闖紅燈這樣就判這種結果
太扯!!
以後我在路上看到有人違規,我就直接不用煞車把他撞死就好了,反正法官會判他先違規。
...(恕刪)


在國外綠燈享有絕對路權 除了急難救助車以外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也有全部路權

簡單的說 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最大 再來就是綠燈車跟斑馬線

只有台灣會在爭議綠燈車要讓闖紅燈的車 時代越進步 台灣守法觀念越落後 可憐啊

也只有台灣 連救護車點燈鳴笛執勤時闖紅燈還要被開單然後再申訴 浪費時間浪費資源
明知道救護車執勤會是申訴後會不起訴處分為還要洗照片開紅單花運費寄到消防隊上
消防隊還要打報告提出申訴 法院再花人力處理案件 中間浪費多少做白工的資源?

在台灣法律來說的確不可能這麼簡單就判肇事者無罪
但我個人覺得
史蒂芬粥 wrote:
以後我在路上看到有人違規,我就直接不用煞車把他撞死就好了,反正法官會判他先違規。

應該要把違規都判成如此 闖紅燈就不要怕被撞 闖紅燈的人怎麼判都要輸 還要反判闖的人要賠綠燈車
這樣才能讓闖紅燈成性的人改變 不然台灣的闖紅燈文化沒有一天會改善 這樣也才合理一點

gmtmkm wrote:
我說,樓主啊,也用不...(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他的意見已經充分表達
其餘的已經流於在文字上鑽牛角尖,愈加之砲何患無詞的狀態下...
這樣最好、省得雙方火氣大便秘....

duke501 wrote:
在國外綠燈享有絕對路...(恕刪)

數年前曾發生台灣人在美國因違規穿越馬路,不幸被車撞斃,而美國法院判定撞死人的駕駛無罪,
而那駕駛及其保險公司追來台灣,向被撞死的家人追討修車費及其他衍生費用的民事求償.
台灣是死者為大,所以人們才不管我有沒有違規,撞我就是你不對.
還有不管是睛天或是雨天,過馬路只要看對面車道,才不管同向車道有沒有車正好經過.凡正我最大.
誰敢撞我你就會死的非常難看,台灣交通能不亂嗎?

moto938 wrote:
台灣有那一台火車可以跑的比高鐵快?


我問題亂問
你也回答的很爽喔

高鐵 台鐵 都是一家公司的簡稱
他們營運大眾運輸系統的工具俗稱火車
所以
說火車比高鐵快
就像說一個人的老二比數學程度硬 一樣 亂入

我重點在法律層面的問題
你硬要扯 火車高鐵

bartbart wrote:
我問題亂問
你也回答的很爽喔

高鐵 台鐵 都是一家公司的簡稱
他們營運大眾運輸系統的工具俗稱火車
所以
說火車比高鐵快
就像說一個人的老二比數學程度硬 一樣 亂入

我重點在法律層面的問題
你硬要扯 火車高鐵


1.火車和高鐵是你先扯出來的
2.我後面有請你先去查一下火車路權再來問(看來你是沒去查)
3.原來你也知道你在亂問喔,連老二和數學都可以扯在一起了
麻煩你先把精神狀態弄好一點再來發言吧
別到了明天連你自己都看不懂你在說什麼了

duke501 wrote:
簡單的說 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最大 再來就是綠燈車跟斑馬線

只有台灣會在爭議綠燈車要讓闖紅燈的車 .............(恕刪)............

應該要把違規都判成如此 闖紅燈就不要怕被撞 闖紅燈的人怎麼判都要輸 還要反判闖的人要賠綠燈車
這樣才能讓闖紅燈成性的人改變 不然台灣的闖紅燈文化沒有一天會改善 這樣也才合理一點
我贊成台灣的判例傾往這方向,過去的狀況把人民的秩序觀念搞爛了。
史蒂芬粥 在 2011 7-21 15:39(49樓)提到一個故意撞死闖紅燈者的假設,我想,這棟樓的這個判例中的法官要援引如此多的正當理由來作成無罪判決,大概一方面也考慮到目前台灣民眾尚未有良好的秩序習慣等等的故意或疏忽行為吧?
不過另一方面,各種用路人都要有一定的使用路的能力,一個盲人,沒有導盲犬、沒有輔佐人員,要過馬路,我想,他應該也要有足夠的能力自信?


Johnny_depp wrote: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檢察官會覺得一審判刑太輕還在上訴?
是要駕駛被判幾年檢察官才滿意? 還是知道二審會被判無罪才故意上訴?
...(恕刪)


因為有死人...
照檢察官職權...能上訴而不上訴...會被死者家屬投訴...
檢察官瀆職,讓加害人逃過法律制裁...(報紙標題)

所以...不管啥案件,不論檢察官認為法院判決如何
一般來說...有死人的案件..一定會打到二審
會不會上到三審就不一定....

做了...只是做該做的
不做...那就等著被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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