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就是標題!

基本上一審被判兩個月、檢察官不服太輕又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肇事者是綠燈路權優先無需要禮讓違規自行車
無罪定讞全案不得上訴!Good Job~

只能說這個檢察官被賞了一巴掌、一審法官也被踹了一腳
二審遇到的法官總算沒有放出「因注意而未注意」的爛大絕!
而且正確的在路權優先上面做出正面判決!台灣的司法仍有一絲絲值得期待的曙光啦!
文章關鍵字

David-Kuo wrote:
關鍵字就是標題!基本...(恕刪)


民事 不知道要不要賠錢!!

257287 wrote:
民事 不知道要不要賠...(恕刪)

按理說刑事都無罪定讞.....民事又要如何告起?

反之...(單純就法理上...)
無罪車主還可以反過來要求死者家屬賠償汽車維修費用跟精神賠償....

David-Kuo wrote:
按理說刑事都無罪定讞...(恕刪)


刑事無刑責並不代表民事上就無任何責任

可能會因此減少賠償金額而已

畢竟在臺灣法律認定還是死者為大
如果去撞火車,不知道是誰要賠誰呢?

死者為大嗎?....有多大呢?...
民事---綠燈直行者可求償

只是在台灣
闖紅燈的都回老家了
因此多半不會這麼做
有能力的可能還會包個紅包給對方家屬

David-Kuo wrote:
關鍵字就是標題!基本...(恕刪)

公正無私包青天,又一例!!基本上還是大家要守交通規則!!
(不過,真的很怕民事問題,不知道後來如何解決??)
GAMIN nuvi40-是我切意生活的好幫手
我記得之前再板上看到一文章
一個計程車司機撞到一個騎腳踏車酒駕的
刑事方面法官判無罪
但民事法庭法官判決需要賠償
還直指刑事法官判決錯誤
對~就法律上來說判無罪完全正確
但如果騎腳踏車的是您的家屬
您還能很冷靜的說
"對~是我們xxx闖紅燈,是我們活該,司機大哥不是你的錯"
這類的話嗎?
建議不要再拿這類話題來做文章了

David-Kuo wrote:
按理說刑事都無罪定讞...(恕刪)


照台灣民法的侵權理論..(不討論故意)
不論你過失多少..就算是無過失(法官不會讓你無過失的.)
只要使我有損失..(當然要有直接因果關係)
你就必需賠償我....

依本案例...
肇事者要賠死者家屬喪葬費用
肇事者要負擔死者撫養親屬補償
會因肇責...比例分擔
法官會幫忙算好..控制在比160萬元(強制險)多一點點......

a撞死b...a一毛錢都不用賠的.....
目前我還沒看過判決書..
刑事a無罪,民事a要賠幾百萬...看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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