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我到底是那一顆螺絲鬆了,草_都長出來了


peaceleo wrote:
不就是因為影響到樓主...(恕刪)


別台車我不知道
很難叫我相信這台車有繳燃料稅牌照稅,
不過這台車一定沒有驗車行照也沒有依規更換,
苦的是全國的公務人員,薪水每個月都在領,
事做了沒??
燃料稅牌照稅有去要嗎??
不依規定,有開罰嗎??
一台車停了五六年都無法處理,還說什麼行政效率.

還是老話一句,為何台北市這麼難找車位,
要怪就怪政府

cruiser58478 wrote:
隔壁才有一棟八年沒騎...(恕刪)


這不是"父子騎驢"
這是未依規定辦理,
車主本來就應該依規定繳燃料稅牌照稅,驗車及換行照,
為何這台車的車主全都沒做到,而沒有得到應有的"辦理",
應該開罰單就要定時開罰,我想如果車主每年都收到罰單,
不能出國,甚至扣薪水,我想路上的報廢車不會這麼多,
而全國的公務員都沒有看到,沒有動作,
台北市市長認為有1999就夠了,
報廢車問題要民眾反映才會有人處理,只要沒人反映放個五年十年都不是問題,
有人檢舉了,車子拖走了,車主的處罰有確實收到罰款嗎??
還是車子拖走了,車主也沒事了,
如果是這樣,路上的報廢車永遠都會是個問題.

路上的報廢車這個問題我們的政府還在睡,
全國的公務員也一起睡,

還是老話一句,為何台北市這麼難找車位,
要怪就怪政府
之前我家樓下也停了一台車(白線上)
不過因為路邊沒花草樹所以他沒有長出花草
只不過他四個輪子都已經停到氣都洩光
後來也是檢舉報廢車但都沒下文
後來才知道
這輛車都有按時繳交各種稅
所以沒法當報廢車處理................

一等良民 wrote:
這台車至少停了四年至五年左右吧,至少Google map 記錄的是2009年一月,
我是很想打1999檢舉報廢車,但我想先知道我們的政府到底是那一顆螺絲鬆了,
路上的報廢車一定要市民打1999檢舉才要處理嗎??沒有人打就永遠沒有人處理嗎??
我們的政府要像牛一般,打一下才會向前走二步嗎??

一等良民 wrote:
我先承認因為台北的房...(恕刪)


照片畫質真不錯

doubless wrote:
之前我家樓下也停了一...(恕刪)


一般的小老百姓要如何知道一台車是不是有繳燃料稅牌照稅,
有能力的公務員及警察確是不管,
你說的這台車相信車主就算有繳燃料稅牌照稅,
他也沒有定期去驗車吧.

golove123 wrote:
照片畫質真不錯...(恕刪)


謝謝
用Olympus XZ-1拍的
車頂的應該是樹木類, 非草類.

一等良民 wrote:
我先承認因為台北的房...(恕刪)
忍忍忍
在經過激烈的手段爭取之後,台北市民終於要回了這個停車位,
從2009年1月Google map記錄以前這台車就停在這裡了,
一直到2015年10月5日杜鵑颱風來台,
在台北市要清除一台報廢車需要六年九個月以上的時間,
對了,還需要民眾主動檢舉告發才有可能.



為何政府要在颱風天才要緊急處理這台報廢車,
關鍵就是"找台北市議員",然而這台報廢車的清除並不代表一切都歸於美好,

在台北市的街頭還有更多報廢車佔用路面,無人聞問,
在台灣報廢車一定需要民眾主動檢舉才會處理.
沒有檢舉就永遠沒有人處理,我們的政府要像牛一般,打一下才會向前走二步.



現在打1999與政府溝通必須要留下姓名及電話,我想更少人會打1999反映了,
誰都不想得罪你的鄰居吧,政府就是沒做好,
民眾才需要反映,現在沒人敢反映,最後就只能爆發,產生社會新聞。
電視新聞上演的車主搶車位,違規停車導致其他民眾傷亡的事件,
直到良好處理報廢車的制度存在以前只會不段重複.

我也有開車騎車,政府也常常會寄一些單子來收錢,
我都有收到牌照稅通知書,燃料稅通知書,定期驗車通知書,
我也乖乖的去繳去驗,那這些報廢車的車主有去繳?去驗嗎??
我們的政府對那些沒有繳稅,沒有定期驗車的”報廢車所有人”
做了些什麼?我們這些乖乖的去繳去驗的用路人權益政府又放在那裡.

牌照稅通知書上寫的
"逾期繳納每逾二日按應納稅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至三十日為止,
逾期三十日仍繳納未者,移送強制執行.如使用經查獲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
除補徵應納稅額外,最高可處應納稅二倍之罰鍰."
有罰嗎??有人去執行嗎??罰鍰有確實收到嗎??
政府連吧不繳稅車輛的大牌拆回來這一件事都做不到.


燃料稅通知書上寫的
"依據公路法第57條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
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不知其繳納,屆期繳納者,處新臺幣33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發牌照].
有罰嗎??有人去執行嗎??罰鍰有確實收到嗎??
車都不想要了,還會在乎"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發牌照"嗎??


驗車通知書上寫的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
並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之規定處罰。
有罰嗎??有人去執行嗎??罰鍰有確實收到嗎??
"註銷其牌照"然後勒,之後做了什麼??



以我的經驗,沒有民眾舉報是沒有一位公務人員會去處理的,
公務人員服利超好,不時都有加薪的新聞,但應該做的事郤沒有做,路上到處都看得到報廢車,
我們這些乖乖的去繳去驗的用路人權益政府到底放在那裡.

六年前沒有柯市長,也沒有人管這些報廢車,直到今日全國的公務人員也不去管理,
導致今日路上到處都看得到報廢車,想好好停車的車主,也沒有正常地方停車,
被迫才紅線停車,黃線停車,並排停車,甚至於被開罰單.

基層的公務人員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想處理,
高層的官員每人都有國家配車,也有停車位,上班的地方有車位,官員薪水多,家裡也有車位,
感受不到一般平民百姓找車位的辛苦,路邊有很多的報廢機車汽車,佔用合法停車位,
但有更多的是車輛被拖吊,開罰單,百姓們只能苦在心裡,
規規矩矩繳稅民眾的權益在那裡??

只感覺政府真的很缺錢,如果報廢車都處理好了,罰單金額一定收得比較少.
如果不依規定繳交牌照稅'燃料稅,及定期驗車的每台車都有定時開罰單,
政府也確實的要到罰款,相信路上不會有這麼多的報廢車,佔用空間,
使依規定繳稅驗車的人沒有車位可以停,而被開罰單,或要花很多時間找車位.

我想現在報廢車的處理流程一定是環保署公告處理完實體車輛後,如果有開罰單,
所有的罰單也就算了一筆勾消,沒有去要到罰款,街頭才會有這麼多的報廢車,有恃無恐.

每年到了繳稅的時候,繳的都很不情願,每年都在想我繳的稅金到底是花什麼地方,
政府連吧不繳稅車輛的大牌拆回來這一件事都做不到,卻要花大錢重新做新的大牌,
這就是台灣官員們正在做的政策.

失職的公務人員們

國稅局失職-未依法繳交牌照稅,燃料稅的車主沒有依法開罰。
監理所失職-未依法開罰不參加定期檢驗車輛的車主。
環保局失職-只想管沒有大牌的報廢車, 不是停放在一般道路上的報廢車,未以違法丟棄廢棄物開罰。
一般警員失職-只要不是正在行駛並違規,一般警員是不會處理的,路邊的報廢車像沒看到一般。
監察院失職-對於這些失職的公務員,沒有依法糾正,矯正。

這個國家病了,良好處理報廢車的制度現在並不存在,
革命尚未成功,車主仍需努力.












就是那個光 wrote:
也許車子的主人已經...(恕刪)


我也是這麼想耶~
車主可能是往生了吧~
不然~整台車子~放在那邊~動也不動~還這麼久~
跟常理不符~
車主生病 出國 往生都有可能

不過偶看過有人把車子停路邊當倉庫用的 = =a

當下還覺得為何車子都爛掉了, 為何還要站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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