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
和HOV衝突???
你真的有仔細去瞭解法規了嗎?
還是整天以誤導他人為樂???
...(恕刪)
先看法規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三、主線車道︰指車道中可供汽車直駛之車道。
五、內側車道︰指主線車道中之最左側車道。
十二、高乘載車道:指專供特定車種或乘載一定人數以上之車輛行駛之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2項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第一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