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插入連貫車道被檢舉喔!! (已申訴成功啦!感謝批評我的人! )

說實在這種檢舉理由太牽強了,行為是不對,但執法上要怎麼認定?今天才收到國道警察打來說無法檢舉未保持安全車距,因為沒有速度做依據,貼到一台車的距離都不到,也不能檢舉....

roward wrote:
有時候去到路不熟的...(恕刪)


最爛的導航最少也500公尺前就會語音提醒了><

還有這更爛的就可以丟了。

除了語音...導航還有文字..會更早提示
我用600D寫日記

ninehole6372 wrote:
先聲明 , 這不是...(恕刪)


我最喜歡讓你們這些愛插隊的插進來了,
順便讓你們繳一下快速通關的錢也不錯
在5~7秒鐘的時間點,插車的行為就足夠讓我討厭了。大家走走停停的,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你認為足夠的距離,有無想過當你車子插入2車中間時,是否讓距離縮得更短。你後面製作的那些旁白更顯得你不懂何謂安全距離,加上你違規在先(被檢舉也成案),卻po出別人的車牌,這樣的你還不修改文章嗎?要大家鞭你小力點,我只覺得在這事件上你缺乏自省能力。
你說的狀況每天早上上班時間在北二高南下中和交流道發生

但被舉發的都是走路肩或是跨槽化線
樓主的影片加註那些文字只是在掩飾自己插入連貫車流的行為..........

如果能留意影片就能得知... 樓主一插進來就馬上減速...距離了不起就2台車..

這還不叫插入連貫車流..那什麼叫插入連貫車流??

樓主可以PO出車頭影片來比對看看摟!!!

為什麼你只PO 車尾的影片?? 我跟25樓的看法一樣!!!
車頭影片拿出來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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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討厭這種說不是來討拍..說明知道自己有錯..

然後又想用影片來誤導其他人..掩飾自己錯誤行為的人了!!

殺人喊救人就屬你這種人!!!
你有打方向燈沒錯
可是你卻忘了說謝謝
閃兩下雙黃燈說聲謝謝吧
通常有閃燈謝謝的,我都不會檢舉

吳小胖1229 wrote:
還遇到好心讓車勒,...(恕刪)

我一直不知道下交流道插隊可以開罰

如此的話我已經錯過近千件的檢舉

每次下大溪交流道

幾乎都會被插

以後我也要來檢舉
沒行車記錄器前
跟車跟很緊
很討厭插隊


有行車記錄器後
挖坑等插隊上門
盡量插
插完記得繳錢



hello
我怎麼看完覺得是後來來的那台TOYOTA害你的

他插太猛了讓SKODA不爽

做一次一起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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