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規定車廠要有2段式開車門呢?

台灣人民的水準
就是把責任都推給機車
換去罰款高的歐美好了
看看開門撞汽機車..要賠多少!!
再那種連點在台灣幾百萬能解決的小事,都能變成法院判上億的罰款......
支持超高額罰金......最好是死傷一次罰到脫褲子....那種幾萬幾萬太便宜了...應該是幾十萬幾十萬的"罰金"..還不算賠償



大家都一樣,我也有開車...

artchango wrote:
二樓說得對,問題是人...(恕刪)


你這樣的做法會有一個問題,
停紅燈時如果你在完全靜止的情況下被後方車輛撞擊,然後你又去撞到前車,
這種情況是撞你的人要賠你和被你撞的那台車
如果被你撞的車又撞到前車,那也要算他的
這種情況叫"推撞",推幾台就賠幾台

但是如果你發現快要被撞到了,所以把車往前移了一點點,
只要你車還沒完全靜止前被撞,造成你去撞到前車
這種情況叫"追撞",會追撞是因為你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你要賠被你撞的那台,如果你又推他去撞到前車
那你就賠更多囉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要用力踩死剎車
然後就做好被撞的心理準備吧

袋鼠人 wrote:
問題在人不在車

就算你強制100段式開門,三寶還是有辦法撞到人



重點是錯誤的道路設計與一般民眾的錯誤用路觀念外加上三寶下去所產生出來的結果....

錯誤的道路設計
>>內側禁行機車,所以機車通通被要求要"靠邊行駛", 管你速度快的速度慢的
通通都旁邊閃去!國外大多都是車速分流,台灣是"車種分流",搞的都七八糟的!

一般民眾的錯誤用路觀念
>>老子愛停那就停那,不是只有停車格,雙併排停車或是臨停不靠邊的一堆,外加上台灣人隨便成性
影響他人的事都不會自我反省,反正老子方便就好,其它管你去死...
於是,那些被"趕"到旁邊的機車就得跟違停者爭道,又被趕到內側去後
再來個禁行機車又被趕回來,連要騎個直線都成問題...

三寶
別說了,都已經設計成這樣子了,自然發生意外的可能性較他國高多的狀況下還不自省
反正要下車了老娘門一開其它隨便的心態導致這類的事故頻傳....

上述言論非隨便說說
自從不才小弟我去過日本騎車過後,當下頓悟原來台灣的交通有多可怕!
在大環境改不了的狀況下,各位騎士們,自求多福吧!!

tsailinyen wrote:
那乾脆跟盲點偵測互...(恕刪)


第一 很貴

第二 車側盲點判不易


Ryangla wrote:
第一 很貴第二 車...(恕刪)


很貴不是問題

剛好減少汽車數量

反正都在談節能減碳..總不能老讓人來滅機車...路上一堆單人汽車要滅一滅..油又燒的比機車多..石油有限阿......haha
規定~是一回事~使用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然...
1.安全帶警示聲?
2.行進間不能使用GPS
這些簡單卻又很重要的東西,還不是一堆人想盡辦法讓這安全功能失效~!

另外~
一個功能,有利就有弊~!
以兩段式開門來說~
如果都能正確運作,實際上真的是可以讓下車人員沒辦法一口氣將門打到最開~
但是如果是在緊急逃生的時候,或是機械故障的狀況呢?
是不是會造成沒法開門的狀況呢?



解決路邊停車開門問題
結案

CcCManCcC wrote:
台灣人民的水準就是...(恕刪)
為什麼不規定機車時速不能超過40或是不能鑽車呢?

不是可以減少很多意外發生啊!

AKIROSS wrote:
為什麼不規定機車時...(恕刪)

這跟三寶開車門沒關係吧!
就算你時速騎20,路邊三寶在你路過時開門突襲一樣是掛啦。
問題在人根本不在車,只要三寶觀念不改規定什麼都沒用。
不然乾脆左側門一率焊死不能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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