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honey wrote:怎麼感覺有些人一直鬼打牆,樓主的重點在於:我要路邊停車,過程中卻被檢舉併排臨停。如果樓主這個被檢舉的條件成立(檢舉人是路過的車,表示跟本不可能有持續3分鍾的舉證畫面)那以後根本就不能停路邊車格,因為大多數停車模式都是併排再倒車進車位的吧。 其實樓主有說他是停在車格的左後方,在等車格裡的車開出來,樓主並非是正在倒車入格的狀態。
檢舉並排停車&並排臨停不需要3分鐘的影片!!!只要是動態錄影舉發,即使只有5秒鐘,只要證明被舉發車輛是"靜止狀態",就可以舉發成功,但如果是照片舉發當然就需要前後車牌照,但無關駕駛座是否有人,因為"紅線&並排"本來就是禁止"停車&臨停"!!!但如果可以證明自己是要停車進車格而必須並排等待,應該是可以申訴過...
hero0755 wrote:各位大大好,我人在車上沒熄火,行車紀錄器有紀錄我跟小孩的對話,然後我閃雙黃燈有檢舉照片有被拍下來另想請問說我駕照用買的可否告公然侮辱? 樓主先自問自己路邊停車要打什麼燈.或者回去駕訓班痛扁那些教練教啥路邊停車要打右方向燈PS.你既然要路邊停車.為何告知後方來車"本爺駐車了"PS.各地方警察局取締標準不一.各有各的標準.台南就是要有車頭.尾開車根本無法檢舉的了
cdyao wrote:"疑似"也在等車位,如遭檢舉有沒有成案經驗? 檢舉 併排 "臨時" 違停,(55條)都不用駕駛座是否有人的照片!(我都成功3萬件以上)只要車靜止就是臨停!(臨停不受3分鐘限制,表示停5秒也是臨停)***********至於您說的情況煞車燈有亮+左方向燈有打+車輪胎打左以上三者沒有同時出現看起來絕對都不像是被前車所阻擋沒有那麼難判斷因為人性您開車看見前有併排車違停絕對不可能直接開到此車後,車頭也不偏,也不留前距!是不是開車開到一半被阻擋真的很容易就判斷警察也不會舉發的啦
kevinml wrote:我記的檢舉並排停車...(恕刪) 檢舉黃線停車&臨停才需要駕駛座無人,因為黃線是可臨停(時限我忘了),但駕駛座必須要有人!!!紅線跟並排是本來就不可停車&臨停,即使駕駛座有人也是違規!!!
yms27 wrote:PS.各地方警察局取締標準不一.各有各的標準.台南就是要有車頭.尾開車根本無法檢舉的了 標準並沒有不一,雙北警方的檢舉網站內文字敘述是都一樣."違規停車"的舉證,必須以駕駛人不在車上為要件,這張罰單比較貴.必須證明駕駛人不是 "臨時停車",也不是處於隨時可開動的狀態,因此比較嚴格.你如果是檢舉 "違規臨時停車",只要有車尾照,拍幾張連續照片足以證明該車是處於靜止狀態即可.這張只要300元,標準也寬鬆一些. 因為紅線,路口轉角,槽化線,公車停靠站...只要車子有停止的事實,就構成違規了,與駕駛人是否在車內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