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剛剛收到張罰單被檢舉路邊併排
我知道併排不對
路邊的停車位有車子準備開出,我停在左後方等他開出去。
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
hero0755 wrote:
各位大大好,我人在車上沒熄火,行車紀錄器有紀錄我跟小孩的對話,然後我閃雙黃燈有檢舉照片有被拍下來
等的時間超過三分鐘嗎?超過恐怕沒救了
蘋果
汽機車族要小心了,7月1日起將有多項交通新制上路,交通部和警政署敲定,7月1日起,並排停車將加重罰2400元,只要駕駛不在車上或引擎已熄火、停車超過3分鐘,警方就將取締開罰;騎機車或汽車若點燃香菸並抽菸影響他人,也將開罰600元;汽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6公厘、車輪或胎皮及車輛、機件掉落,都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用被吊註銷車牌的車輛佔車位,即便停在合法停車格內,也將被吊離並拔牌。
hero0755 wrote:
另想請問說我駕照用買的可否告公然侮辱?
告當然可以告,成不成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