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但是否應先修改道安規則第94條第三項應注意而未注意

很多事情要慢慢來 慢慢開放

目前的共識是3大指標的評鑑制度來逐步試辦
我個人是認為 評鑑制度通過之後

政府可以研擬
國道可以先開放路肩給重機行駛
(試辦評估肇事率)

等到社會觀感可以接受
兼顧安全與便利以及其他交通問題之後
才去開放完整路權

大家認為呢?



jasonkk wrote:
我想會這樣回的大概運...(恕刪)


這樣說好了,
快速道路開放幾年了,
各位的問題跟解答都在這裡了
Xperia:S→Z→Z1→Z2→Z3→XP→XZ→XZ1 α:α6000 Vaio:Pro 1
小弟沒空歸納研究,也不瞭解您所指的"開放快速道路很多"年怎樣能解答出責任問題。

還是您意思是:根本不會出事,或者沒出過事,所以根本不用想這麼多?

所以小弟對責任的疑或是假議題?

我先不針對重機上不上路有何成見,先就現在路上一堆的車禍肇事就已經存在這個疑慮了。

差別是現在我不用在一瞬間閃過:

"我要不要壓人啊"

祝大家一輩子行車順順利利平平安安。




好多 "如果" 喔~

國三甲這條"國道"大重開放這麼久了~

開放好幾年了耶~

有哪台汽車因為應注意未注意這條被自摔的大重害到的嗎?

不要再"如果"了~

來點實例...可以嗎?

還有~網路上有很多無肇責的實例~如果你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又何須怕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27/678816/

http://lydia5241.pixnet.net/blog/post/28563363-%E8%BB%8A%E7%A6%8D%E8%82%87%E4%BA%8B---%E5%BE%8C%E8%BB%8A%E6%92%9E%E5%89%8D%E8%BB%8A%EF%BC%8C%E4%B8%80%E5%AE%9A%E6%98%AF%E5%BE%8C%E8%BB%8A%E9%8C%AF%E5%97%8E%EF%BC%9F

隨便找案例都一堆~

你要是真的都守規守法該做的反應也都做了還是壓了~一樣是沒肇責啊

韓龍生 wrote:
1 駕駛人應注意車...(恕刪)
csshvci wrote:
有哪台汽車因為應注意未注意這條被自摔的大重害到的嗎?

不要再"如果"了~

來點實例...可以嗎?

還有~網路上有很多無肇責的實例~如果你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又何須怕呢?


那就更應該支持鴨肉免責啦

只要有責任的情況下,偶所提的鴨肉免責條款內容是無法讓該負責任的人免除責任

反而是更保障沒有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壓完肉結案,交通事故鑑識這一段就終結,不用到刑事民事耗時耗力.


現在竊賊闖空門被幹掉,家屬都會求償了
國道上各種情況的鴨肉,家屬怎麼可能會放過求償?


個案都是個案,有個還要到好幾審,看法官開心,一堆案例
國道鴨肉免責就是讓免責情境變成通案,事故鑑識完就結案啦


為什麼重機騎士會怕國道鴨肉免責條款啊? 這反而是更保障重機騎士才對.

更確保汽車用路人不能隨便對重機騎士做出危害的行為啊,免責條款除外狀況,汽車用路人就是鴨肉有責...
本來就沒責就不用免責啊~

本來有責~免去它~才叫免責啊~XD

這點邏輯應該還有吧~

本來就沒責~不用免也是沒責~那是要免啥?多此一舉~

覺得多此一舉的東西沒必要存在就叫"怕"嗎? 哪來的idea? XD

如果無責家屬再怎麼告都沒用啊~上面不是有兩個案例了嗎?

我都好心貼出來了要看嘛~XD

竊賊闖空門被幹掉~會被判是因為屋主的確"有責"啊, 明明可以不用幹掉他的啊~

壓不壓啥的也是一樣啊~當你明明可以煞停不壓過時你卻壓過~你就有責啊~不能算無責啊~

有責就負責~

無責不用免也是無責~

很難嗎?怎麼有人一直聽不懂? XD

Johnny_depp wrote:
那就更應該支持鴨肉...(恕刪)

csshvci wrote:
本來就沒責就不用免責啊~

本來有責~免去它~才叫免責啊~XD

這點邏輯應該還有吧~

本來就沒責~不用免也是沒責~那是要免啥?多此一舉~

覺得多此一舉的東西沒必要存在就叫"怕"嗎? 哪來的idea? XD

如果無責家屬再怎麼告都沒用啊~上面不是有兩個案例了嗎?


呵呵 又再繞了.... 嘴砲87分

有沒有責...是看法官/檢察官/開心啊
這點邏輯一定要有吧....
本來沒有責,就算您認為沒有責好了,法官開心盼您有責...您也是得吞了.. 過程中的煎熬不用說

國道鴨肉免責是將上列的情境下的鴨肉狀況,直接免除責任....

您都沒聽過除外責任? 除外責任已經在生活上到處出現...保險概念應用最多
您買保險也聽過

不用說上面兩個案例,其他案例之前偶們都討論過了,

csshvci wrote:
有責就負責~

無責不用免也是無責~


有沒有責.....看法官開心啊....

無聊當有趣..... 這樣又不會讓您的嘴砲看起來很高明?
"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已經有判例是可以突破帝王條款的。

但,也要碰上明理的法官才行。

您比較嘴啊~

都看法官開心??

那就算你說的免責啥鬼的通過了~法官不讓你免你也不能怎樣啊~

結果又是多此一舉~XD 不是嗎?

所以上面連結都沒在看的~有沒有責是看證據的囉~XD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又再繞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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