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才能保障斑馬線行人的絕對路權?

我被撞過~擦傷,腳傷就診剛出醫院被右轉車擦撞,對方算錯時間差,罵說我走太慢作勢打人!讓我立刻呼朋引伴聚集觀眾,馬上出現一堆觀眾圍觀。

腳傷要我跑步過斑馬線!

開口要價30w和解,對方家屬一到馬上強塞給我10w,立刻等調解員簽和解書,不錯,休假看腳傷還有人送錢養傷。

法律:
可沒要行人快速通過斑馬線。
明文規定汽車要禮讓行人。
明文規定車輛過路口要減速慢行。
明文規定綠燈時路權起於,當前行人與車輛通行完畢才有路權,還天真以為綠燈一亮就有路權喔。
我家小妞蛀牙了~
人是互相,開車的人也會有走斑馬線的時候
但是馬路如虎口總是有人散步過而不是快速通過
重點是不會將心比心,而不是怎麼保障路權
道德水準落後才需要法律強制規範
樓主 考慮 移民 美國 或 日本吧...台灣再過100年還是這樣的
gray48816 wrote:
綠燈走斑馬線都會被...(恕刪)
大家都說行人只會散步和滑手機
可是我每次禮讓行人的時候,怎麼大家都會盡量快步走?
有的還會用衝的,我心裡都想說不需要這麼樣子吧
反而慢慢散步和滑手機的行人很少見,除非在非常熱鬧的商圈

一堆沒修養的駕駛人不想禮讓行人,只會盡說些不想讓的理由
就算行人走得再快,牠們也覺得是散步慢慢走
gray48816 wrote:
綠燈走斑馬線都會被...(恕刪)


在台灣走班馬線真的很恐佈,要不時左右張望,因為綠燈左右轉跟紅燈機車右轉的都不會讓,一定會搶先轉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台灣所有路口都應該採取三相紅綠燈,讓行人有專屬的綠燈可以穿越馬路,但也加強勸導、取締違規的行人!
大部份行人過馬路都是悠哉遊哉
表示不趕時間
建議每五分鐘
行人全面綠燈通行一分鐘
接著五分鐘只准車輛通行
國人守法觀念差,改不了了
台灣對行人超不友善
明明綠燈走在斑馬線上
汽機車一台台呼嘯而過
沒在鳥行人
老人家過個馬路
也要用飛的
不然就被喇叭伺候
真是莫名其妙

gray48816 wrote:
綠燈走斑馬線都會被...(恕刪)


其實前面幾位都提出了行人的問題點了...別說綠燈右轉...

直行都會有機會遇到闖紅燈的低頭族!騎到他面前了才抬頭看紅綠燈...真是無言

老人家過馬路大家都有同理心稍微讓一下,

有的就是大爺少奶奶類型的真的像走秀台風穩健優雅慢慢地走的,

就真的會讓人有股衝動給他輾過去,

有些地點更妙~例如南京西路與承德路交接處,南京西路只有4線道,

同時有幾線公車會經過該處,該路口有陸橋<

承德路共有6線道,行人穿越時間超久(有陸橋不走)

公車讓行人一卡近一分鐘,運氣不好兩台以上公車右轉內線又有汽車內側右轉

後面的要過綠燈就難了,明明200公尺的距離你必須等上2次紅綠燈變燈.

合理的尊重我贊成,帝王級的無敵路權我就不以為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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