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者傷人命 wrote:今天下午3點從台南開回台北一路160上下巡航!可以拜託身邊有龜的宣導一下,別定速在110.....三線都110...後面的人卻要等內線那隻龜...滾!不用砲我....我超速...我繳得起罰單! 龜車車主: 不用砲我....我龜內線...我繳得起罰單!
sagrado wrote:我都會繞到烏龜前面,然後鬆油門,喜歡龜,我們一起龜,你龜我更龜,至少可以破解橫向手牽手,讓交通更順暢..(恕刪) 正確哦龜車開95,我就開94,1分鐘內龜車就離開內側,9成會成功不傷和氣
如果車流量很大平均車速也慢,然後在內車道只要用這招,國道警察教的合法要前車避讓,如此一直操作,內車道所有車都必須避讓,很快的只要是在自己前面的車都全讓開了。那根本就沒有塞車這檔事,只要這樣一直操作所有塞在你前面慢速前進的都必須無條件避讓。真的是帝王密技,不過最好還要加裝對外擴音器告知,因為應該很多人不知道只要後車如此操作就必須無條件立刻避讓。
CrystalBlueS6 wrote:政府訂的法規太拐彎抹角了,如果簡單一條:除非超車、禁行內車道其實人民遵守跟警察執行都變得簡單許多,另外那個「慢速車禁行內車道」標語更是莫名其妙,烏龜會覺得自己慢嗎 法律早就寫著"內車道應為超車道"了時速只是減少工作負擔的藉口台灣根本沒發揮道路最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