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for sale wrote:
理論上預先關門是OK的
但法規上就不一樣了
畢竟汽車預先開在機車優先道上
因有些騎士會覺得自家直行路權被汽車封閉阻擋
所以認為這是錯的行為
這點有的說,汽車開在機車優先道上,沒違法阿,要靠邊停車也得開在那上面一段,畢竟只是"只是優先,不是專用",無庸置疑。
從安全的角度來說,提前""慢慢靠右""關掉後門才是對雙方都更安全保障的做法。
一方面汽車會減速到更可控與更大的容錯反應時間,二則也讓機車靠近路口時因為汽車的阻擋而減速通過,往好處想是這樣。
但機車騎士要是小肚雞腸的認為,這右轉車狗屎啊!擋啥機車道...那就另當別論。
換句話說,難道機車道上一群機車,要右轉的人不會快到路口了,就先靠右減速行駛嗎準備右轉嘛?這不也成了擋路狗了??
肩膀好重 wrote:
以法規來說,本來就...(恕刪)
大大說得對
可是當我們慢慢關門的時候
後方機車就會認為你壓在機車優先道
哪屬機車優先
而且還認為你侵犯他路權
如是在路口前才關門右轉的話
哪會被說是逼車
上下班尖峰時間
就算你打多久方向燈
機車還是會貼著你車尾
只要一個不小心被機車鑽進車尾
再關門就會被說逼車的了
所以我是能盡早關門就盡早關
大約離右轉路口10個車位就開始打右轉方向燈
大約離右轉路口5-7個車位就開始慢慢關門
可是也一樣被後方叭
或是經過嘴說這是機車優先呢
所以現實狀況上
4輪和2輪的道路意識還不夠
如不愛鑽,不爭著衝前
看到前方打右方向燈慢慢關門而移至駕駛座旁超車的話
相信很多事故也不會發生
可惜現實就是只要有空間就會鑽
不鑽到最前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