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突然發現我去年因為回轉造成摩托車騎士閃避摔車!本來請他如果索賠超過5000跟保險公司談!五千內我出,不要出險!結果之後就沒消息到快滿半年來要我給五千!我就給五千!而且後來給得很爽快!對方直接在超商把五千拿去捐款!!我付錢也愉快!看到樓主朋友,那三萬六只能請對方去找保險公司!開車第三責任險必保!!
最近我聽聞某人也是騎機車受傷,手肘擦傷,沒有縫傷口,整個賠償下來,有單據的和精神賠償,對方保險公司付十五萬,加上因為是去上班途中車禍,公司給的職業災害補助,休養兩個月,一共領了二十多萬。這樣就在家休養兩個月了,這兩個月的工資也要對方保險公司賠,還說骨頭錯位,需要復健另外再加預期的醫療費半年,及精神損失。只有擦傷可以請領二十多萬,我覺得很訝異。
有受傷,醫生有開需要休養個7天,5萬內我想保險都是可以接受的。對保險來說算便宜了,再上去通常直接上法院,因為光是律師費就...最怕的就是受傷,醫生沒開證明,隔幾天傷勢變嚴重,但醫生無法開出是否關聯性。就只能以第一次開的驗傷證明當依據。要感謝的是幫你開診斷的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