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精神賠償,這樣合理嗎?


翔C wrote:
友人A前陣子車禍,...(恕刪)


這要看對方的情況而定,有些情況確實需要
不過保險公司也可能認為開價不高就同意了也說不定
1.上法院
2.上法院
3.還是上法院....go


翔C wrote:
友人A前陣子車禍,...(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看了這篇突然發現我去年因為回轉造成摩托車騎士閃避摔車!
本來請他如果索賠超過5000跟保險公司談!
五千內我出,不要出險!

結果之後就沒消息到快滿半年來要我給五千!

我就給五千!

而且後來給得很爽快!

對方直接在超商把五千拿去捐款!!

我付錢也愉快!

看到樓主朋友,那三萬六只能請對方去找保險公司!

開車第三責任險必保!!

翔C wrote:
友人A前陣子車禍,...(恕刪)

合理
這種等級,要精神賠償我是一毛不會給
肇因在我的,有單有據,該賠就賠

想卡油的就大家法院見~
最近我聽聞某人也是騎機車受傷,手肘擦傷,沒有縫傷口,整個賠償下來,有單據的和精神賠償,對方保險公司付十五萬,加上因為是去上班途中車禍,公司給的職業災害補助,休養兩個月,一共領了二十多萬。

這樣就在家休養兩個月了,這兩個月的工資也要對方保險公司賠,還說骨頭錯位,需要復健另外再加預期的醫療費半年,及精神損失。

只有擦傷可以請領二十多萬,我覺得很訝異。
很合理呀,至少保險公司願意賠償,等你下次遇到只有保強制險的三寶,你就知道要對方賠償是件多麼困難的事情!
精神賠償是沒有固定價格與行情,雙方你情我願就行。
談不攏就上法院,法官對精神賠償有他的心證,但是每個法官還是不同。
所以自己設定的金額能談到就萬幸了,別再想東想西。
真好,我老婆被撞到暫時性失憶,對方全責,結果只跟他拿機車維修費跟急診費共兩萬四而已,因為對方說他學生bala等等⋯看來當初太心軟了,我老婆現在受傷的腳趾還沒什麼知覺
有受傷,醫生有開需要休養個7天,
5萬內我想保險都是可以接受的。對保險來說算便宜了,

再上去通常直接上法院,因為光是律師費就...

最怕的就是受傷,醫生沒開證明,隔幾天傷勢變嚴重,但醫生無法開出是否關聯性。

就只能以第一次開的驗傷證明當依據。


要感謝的是幫你開診斷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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