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信有誰會願意讓子女被撞死,然後「賺」賠償金。
這次車禍要兩個條件同時達成,才會發生。
第一是小孩亂跑,第二是車速過高。
小孩父母失職是一定有的,我覺得他們自己也很清楚。
只是比起他們的法律責任,喪子之痛才是最大的懲罰。
而且人都沒了,講這些責任也沒什麼意義。
另一邊的騎士,沒什麼好說的。
騎太快、煞不住、撞到人。
不會因為小孩家長有錯,他就變成對的。
以前我走台九,無人無車地帶就是十幾格巡航。
但是我謹記長輩的教訓,遇到村莊就是慢。
不是因為要躲測速,而是因為聚落就會有人。
有次晚上趕路,我經過村莊已經降速了,結果還是差點撞死人。
那是一個老阿婆,自己拿著支架式拐杖準備橫越馬路。
幸好金屬拐杖還會反光,我遠遠有看到,想說她應該也會有看到我。
可是她就這樣直接往路中間走,我直接緊急煞車,停在約十五公尺前方。
那個地方沒有斑馬線,沒有號誌燈,沒有路燈,也沒有測速相機。
老婆婆就這樣旁若無人的違規橫越馬路,我是不知道她要是被撞,會不會需要自負責任。
我只知道,要是我沒有預先減速,老太婆大概會起飛。
我是一點都沒去想撞死人要賠多少、家屬會不會大開口、我會不會被關、保費會不會變高....
我只會想,反正經過有人煙的地方減速就對了。
管它前面是小孩子還是老婆婆,還是一條狗,都不會撞到。
至於專門罵重機的,也沒必要。
車速控制對汽車和重機都一樣,哪怕騎一隻小毛驢也是要注意安全啦。
行車紀錄器畫面 發生的太突然 騎士速度其實不快

真相就在這裡了 可以改文章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