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停車亂象!北市機車格「瘦身」縮減30公分

不只機車連汽車格也照樣瘦身
很多地方根本沒照規矩畫,大小剛好夠一台中型房車
停車技術要很好才停的準否則要嚕N次
限縮全台機車總領牌數量並配套使用年限強制報廢不能上路才能根治
台灣機車太多了比東南亞國家還多
噪音空汙交通亂象
凱開223 wrote:
從1公尺減至70公分(恕刪)


有一句話很好用

不爽就別停!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凱開223 wrote:
從1公尺減至70公分(恕刪)


一堆白癡 有位置誰不想停好好就是沒位置...........................

明明就畫一個大框讓車停進去就好其他的真的管太多.
一浮雲
~~~風 wrote:
一堆白癡 有位置誰不(恕刪)


沒位置就繞去另一邊....

這很簡單

大家都太習慣橋位置了..

自從改用大型重機當通勤用車,幾乎都要去找位子(包含巷子內),然後走一段路,而不是橋位置XD
原本10公尺畫10個車格,
現在10公尺可以畫14個車格,
哇,相同長度能夠增加4/10的車容量,
2萬6000格 X 4/10
可以多增加1萬400格
別再說沒機車格了
這是德政阿~~

100元紙鈔換成100個1元銅板
金錢就會增加100倍的概念
建議也畫斜的格~空間會更多出來
saozaks wrote:
不只機車連汽車格也照(恕刪)


有去谷哥查過
規定畫汽車格需4.5-5公尺

實際上有些汽車格只畫4公尺
只有沒屁股的小車或是貨車能完整停進去
有屁股的轎車只能車頭或是屁股超出停車格
反正就是政府負責畫線
民眾自己想辦法停
我覺得道路內縮或是人行道內縮一點點當停車格才有市容可言…
圖 台南水交社

曉得 wrote:
問題不在於停車格大小(恕刪)

有本事你就塞-縮小還是照移
每次看到這個狀況
就在想
政府劃一車一格是不食人間煙火
真要劃
就直接三~五米劃一條對齊箭頭線
不但省油漆還省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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