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chao wrote:
這在天龍國根本一張都不會舉發
大家都嘛這樣停
1.並排臨時停車
未見證明駕駛座無人,開門上車的角度無法證明開的是駕駛車門,或是左後車門,故不宜舉發
我也住天龍國,可能我居住地的警察都十分盡責,
開單率極高.
併排臨時停車這一條要成案,根本就不需要證明駕駛人是否在車上.
所以成案門檻低,只罰600元.
在樓主轉貼的影片內,沒有讓人直視駕駛座的畫面,
因此員警避免爭議,只開出毫無灰色地帶,完全沒有爭議的600元罰單.
只要車子有併排靜止的實際證據,時間長短不限,就能成案.
而需要證明駕駛人不在車上,或者是停車超過三分鐘,
成案門檻高,這一條是罰2400元.
這是2015年修法的舊聞.
https://news.tvbs.com.tw/life/620637
7月1日修正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針對並排停車加倍開罰,只要駕駛離開、車子熄火和停留超過3分鐘,3項條件符合一項就會吃上2400元罰單,但如果駕駛只停留在3分鐘以內,就會只依「臨時並排停車」小罰600元,兩者相比差了4倍,但認定又常惹爭議,常常使得民眾和警方起爭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