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 wrote:同車道只有前後車的關(恕刪) 對啊,一堆人對「轉彎車讓直行車」都理解錯誤,難怪每次開車方向燈已經打半天了,還是一堆機車要衝過來鑽。轉彎車讓直行車指的是路權相同的對向車而言,直行車路權更高。同一車道同行車哪來的轉彎車讓直行車?而且機車就算要「同車道超車」,也是要從汽車左邊超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有規範),但是為何常常汽車右轉被機車撞上還是要賠?就是那條萬惡的「應注意未注意」的三成肇責加上機車騎士體傷啊!拜託一下大家宣導一下,同車道沒有轉彎車讓直行車,只有後車要注意前車動態,機車別再汽車轉到一半時硬要鑽了。
Open小開 wrote:有動到方向盤就算是轉彎動作了樓主只是拿同車道來強化自己的合理性這情況除非對方撞到或倒在正後方才無責 繼有人說出[水溝蓋寬度跟機車一樣寬,所以算機車道]之後,再次讓我學到對轉彎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