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幾個問題想問 (已暫時解決)

ddderekdd wrote:
好!我知道了,謝謝你(恕刪)


這邊出餿主意的也不少,你還是沒搞清楚狀況!

從對方車主的角度來說,他已經出險修車,他的保險公司取得代位權,剩下的就是你和對方保險公司的事。加上你還沒要求出險賠對方,所以你的保險公司也樂得在一旁看戲,反正上法院的是你,最後判下來只會少不會多,最多也是照單全收而已。

再者,你沒有車體險,你的損失只能直接向對方車主請求,最壞的情況你得自己上法院打損害賠償官司,而你到現在都還沒向對方明確主張你的要求,人家當然更不急,反正到時看你提啥再做打算就好了!(照你的說法,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也已經出險,但是對方保險公司的態度肯定差不多,既然你不吭聲,就先耗著,反正也沒損失)

如果我是對方,這次調解我根本不會出席,原因上面說了,這次是對方保險公司和你調解代位求償的金額,你的損害賠償請求都還沒向對方車主正式提出,他幹嘛理你!
我好像看懂你的問題...我本來一直看不懂...對方告你..上法庭..
被你講的好像很複雜...1.對方的車子修復費用.是你保險公司處理.他們雙方知道怎麼處理..3成費用..你的保險應該沒意見.問題你確定責任險有保..你的保險公司裝傻嗎?
2.目前應該只剩你的問題...你車損維修估價50萬但你車輛現值40萬...保險公司也同意7成28萬(重點原廠估價)
你又移到外廠..估價保險公司也同意..保險公司28萬沒問題了...他們保險理賠都很專業.保養場也很內行..
外面保養場.費用你可以喬..甚至28萬包修.你跟保養場的事..維修費用高於28萬不足就你自己負責...
保險公司跟保養場也不是第一次理賠..這28萬原則上保養場會自己去處理...修好 保養場讓你簽合解書..車子就可以牽走了...(有高餘28萬部份你要自負)
3.如果出庭你也同意.73那就沒事了..就說已經跟保險公司協調好了..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會出庭..(會走法院.是因為你的理賠公司..跟你車有沒有修沒關係....還是你叫保險公司先不要處理對方的車...趕緊叫你保險公司去簽合解書..這樣你的責任就沒了...
125475368 wrote:
初判表 早就不具判定肇責比例的法律效益, 更別說筆錄了(報案三聯單)(恕刪)


牛頭不對馬嘴!

三聯單正式的名稱是「刑事報案三聯單」,車禍雙方同意小傷不處理,表示當初肯定沒有填這個單(過失傷害),過了大半年,也無法再提告,所以這個case根本不會有三聯單和筆錄。
煉獄芭樂 wrote:
但你沒車體險,你修完車後,一定換對方保險公司ggyy(恕刪)


你再去看一次樓主的文。

他說他修車的估價對方保險公司同意,所以他才開始修車,表示對方車主的第三責任險出了,對方保險公司原則上也沒意見。

但是對方的修車是樓主這邊壓著不出險(想拼對方全責再下去談),從去年年底拖到現在,難怪人家會這樣處理。

到底誰GGYY應該蠻清楚了。
電光老騎士 wrote:
干檢察官屁事?

你連本案是民事事件還是刑事事件都搞不清楚.


去年底發生車禍,對方左轉彎車,我直行車,看到他左前車頭冒出分隔島無停止跡象,踩煞車就撞上去了,都是綠燈,雙方並無其他違規(闖紅燈、酒駕等...)
雙方皆有輕微受傷因為不嚴重,所以不追究,所以應該是剩車損部分要處理,也已經過半年了。


有受傷 人家是報刑事, 只是雙方決定體傷互不追究  你是在? 

做筆錄時 自述有輕微體傷, 員警就會報刑事 保障雙方權益, 不然之後有後遺症怎辦

有筆錄 自述有體傷 沒有員警只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的,事後要不要追究體傷 那是雙方當事人事後的事

和解書寫:民事和解 刑事雙方不予追究,這份和解書過去法院 (如果是調解會簽的 調解會還會幫你送去)

刑事就會不起訴了.

我經歷過兩次 保險公司也是這樣協助 操作的. 我還只是口敘頭暈而已 就報刑事了

台灣社會日常, 大家都幾乎直接報刑事 誰傻傻的只報民事阿
電光老騎士 wrote:
牛頭不對馬嘴!三聯單(恕刪)


去年底發生車禍,對方左轉彎車,我直行車,看到他左前車頭冒出分隔島無停止跡象,踩煞車就撞上去了,都是綠燈,雙方並無其他違規(闖紅燈、酒駕等...)
雙方皆有輕微受傷,因為不嚴重,所以不追究,所以應該是剩車損部分要處理,也已經過半年了。


你腦子去理一理, 筆錄說有輕微受傷 那很可能就是報刑事了, 就算只報民事   那拿登記"聯單",跟三"聯單",差別很大?


而且有輕微受傷  當下大家都是報刑事 因為怕事後有後遺症, 誰會報民事阿!? 

追不追究是他們雙方自己決定的事 跟報案類別無關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再去看一次樓主的文。

他說他修車的估價對方保險公司同意,所以他才開始修車,表示對方車主的第三責任險出了,對方保險公司原則上也沒意見。

但是對方的修車是樓主這邊壓著不出險(想拼對方全責再下去談),從去年年底拖到現在,難怪人家會這樣處理。

到底誰GGYY應該蠻清楚了。



他哪有說估價對方保險公司同意? 他只說原廠估50 殘值40 殘值40照他們認定的73肇責,那報廢他可以拿對方理賠28, 樓主甚至根本沒講到外廠估多少  哪來的對方保險公司同意 

而且幹嘛要對方同意? 樓主又沒車體險 是自費修車 事後求償 幹嘛要對方保險公司同意?根本樓主的估價&修車階段 都不關對方保險公司的事啊!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但是對方的修車是樓主這邊壓著不出險(想拼對方全責再下去談),從去年年底拖到現在,難怪人家會這樣處理。

到底誰GGYY應該蠻清楚了。


我沒有壓著不出險,對方保險也沒找我,是我主動問對方要怎麼處理,然後我提出等初判表出來或是去鑑定後再說,去申請這些不合理?我是在決定不去鑑定後,就找外廠去處理,因為原廠肯定比較貴,而外廠也通知對方保險看過車跟估價單,之後就開始維修,我會認為對方保險也知道我在處理我這邊了,那通常要談和解也是得雙方車修好,維修金額確定再一起談吧?但這期間我就先被他告上法院了,我不知道這樣是我GGYY還是怎樣!
cirl0322 wrote:
我好像看懂你的問題...我本來一直看不懂...對方告你..上法庭..
被你講的好像很複雜...1.對方的車子修復費用.是你保險公司處理.他們雙方知道怎麼處理..3成費用..你的保險應該沒意見.問題你確定責任險有保..你的保險公司裝傻嗎?
2.目前應該只剩你的問題...你車損維修估價50萬但你車輛現值40萬...保險公司也同意7成28萬(重點原廠估價)
你又移到外廠..估價保險公司也同意..保險公司28萬沒問題了...他們保險理賠都很專業.保養場也很內行..
外面保養場.費用你可以喬..甚至28萬包修.你跟保養場的事..維修費用高於28萬不足就你自己負責...
保險公司跟保養場也不是第一次理賠..這28萬原則上保養場會自己去處理...修好 保養場讓你簽合解書..車子就可以牽走了...(有高餘28萬部份你要自負)
3.如果出庭你也同意.73那就沒事了..就說已經跟保險公司協調好了..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會出庭..(會走法院.是因為你的理賠公司..跟你車有沒有修沒關係....還是你叫保險公司先不要處理對方的車...趕緊叫你保險公司去簽合解書..這樣你的責任就沒了...


其實我想問得很簡單,我的車還在維修中,我可以先賠對方嗎?還是要等我車修完一起談!我擔心的是,我先賠完,換他要賠我的時候,會不會又有其他問題,你也知道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2.這部分大概就你說得這樣,當然最理想就是我去簽和解書完,補差額牽車,但我怕因為我先賠對方了,這部分會有變卦,如果不會,我先賠也沒差

3.我就是接受7:3這現實,才不去申請鑑定,省錢省時間!趕快找外廠修車,但無奈車子修得比較久。
ddderekdd wrote:
我沒有壓著不出險,對(恕刪)


所以你的第三責任險產險公司到底是哪一家啊???

討論那麼多頁了,之前也有網友提問,看是哪一家這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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