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最高槍斃 ! 看看世界各國對於酒駕的處罰 , 台灣處罰實在太輕了!

撞死有力人士的寵物才會修法,然後人類搭順風車
非常支持

但在台灣很難啦

有廢死會說話

到是覺得可以直接關個十年以上~車輛沒收~財產沒收~來個重罪

不過這可能連政府人物都會中~可能會一直在改選

酒駕先關1個月 期間工作自己賺伙服刑期間的費用

留案底 累犯可加倍刑期 不可假釋

終身不得再考照 吊扣駕照期間 再抓到 加倍刑期

基本上先關一個月就可以嚇阻80% 平民百姓跟有錢人了....

剩下20%不怕關的那些人,直接用累犯的部份去處理
ffffps3 wrote:
訂法100分,執行0分

反正法律都訂好玩的,訂來參考用的,到時又會說「沒撞死人微罪不罰」、「勸導代替開罰」。明明訂法時裡面並沒有裁量空間,可是到了執法時,積極度0分就算了,行政單位還會不斷幫違規者開脫。
mark1008 wrote:
還在大陸拼經濟的時候(恕刪)


恩 而且臨檢酒駕的時候要各分所派人力以免有人關說...

強制15天真的讓代駕變得超級活絡,我記得那時候去對岸 

客戶要嘛就是車丟著搭車,不然就是找代駕開回家
k99312 wrote:
有阿 換了一個會說中...(恕刪)


====

不是有篇研究報導說不下雨跟空污有關,那最大的污染源不就是中火嗎!
酒駕事故致死:應該歸類/形同蓄意謀殺 (明知喝酒還開車:蓄意!),直接判處殺人(既遂)罪
酒駕事故致傷:殺人未遂
以上如果是公部門,知法犯法,多加褫奪公權及立刻解職不得有之後俸祿(如退休俸)!

酒駕未發生事故但被攔檢舉發:依情節輕重扣押財產甚至充公、並判處公共危險罪

(以上看看就好XD)



回到現實面,這個就算修法...也不會修得太嚴厲....

有看過有人會拿石頭砸自己(官員/政客)的腳嗎? 沒有嘛~ XDDDDDDDD


靠修法已經無望,台灣這種環境只能靠"私"法制裁 OTL
就是因為酒駕罰太輕
才會有人 挺而走險
酒駕事故一再發生

抓到酒駕 罰錢沒人會怕 再賺就有了
若是拘役 比較有警惕效果 但至少要關個半年
放開那個女孩 ...
跟大人物有關係的法律不會修改
不用嘴 無效!
就是撞死法官還不那個依然故我樣~想不出其他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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