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無法解決的 別人幫我們解決

三寶男大生跟嫖客一樣,只有極少數會「夜路走多」中愛滋,但中了愛滋就一定要被同情?不能批判?
這男大生不好好念書,對比同學一堆機車族,開著福斯休旅車在馬路上橫衝鬼切,充滿優越感!好不得意!
如今夜路走多,碰到鬼,就很不幸?
跟本沒人說瑪莎車主不該負責,法治社會,該罰,該判,該關,照程序走!
請還原事情的本質:
瑪莎車主先是受害者,後來變加害者!
而男大生先是加害者,踢到鐵板,變受害者!
這種亂開車,如果慢走道是摩托車,早就被撞飛了,用「被打到腦震蕩」換「撞死機車一條寶貴生命」,算是積德,賺到了! 大學生不好好念書,開啥車?
smd6055
保羅大別生氣,很多人看不懂你的語義的,
有腦帶風向無腦跟風走
變成加害者是富少自己造成的
大一單親低收開福斯,你信,我是無法信了。還有,車不是這樣開的。
adibear wrote:
這次車禍打人事件,個(恕刪)


每次遇到龜車,就覺得龜車駕駛遲早就會被打
乖, 相信在這裡發文的每個人都只是發洩情緒還是不會在街頭暴力相向
社會上很多光怪陸離的事情, 不是用暴力就能解決問題
想想你還有家人, 若是法律問題纏身會讓你的家人多擔心
樓主是受到過什麼刺激?
樓主如何確定自己從沒發生過三寶的行為?
樓主的父母、子女如果發生三寶的行為,樓主記得要替天行道,至少把他們打到住院!
adibear
被三寶害的摔車,結果還要背三成責任,莫名其妙不是嗎?然後你車子好好的,休了一次二手被砍價覺得甘心? 我不是提倡暴力,是不同情三寶,OK?
大概這個意思,沒錯
大家看到三惡少打人,就一片撻伐,
但,
不會因為這樣就,鬼切變成對的了
FB上一堆鬼切導致的車禍,受害者都求償無門,因為肇事者丟給保險後就不再過問,調節不出席
只能說,每天在路上看到的三寶,我也不太生氣了,因為我知道,三寶還是交給三寶去處理最完美了,
對了再講一次動手打人罪該萬死不可原諒
別再神邏輯:認為鬼切錯的=認為打人對的
版主你這言論一定被砲的很慘,
不過這半邊我跟你一致
另半邊我當然認為惡少該重判從重量刑
甚至其父母工廠一併付出代價,啊!這也跟你一致耶
不過很多人看不出這兩種一致其實是沒矛盾的
別跟他們計較了
smd6055 wrote:
不會因為這樣就,鬼切變成對的了
你看到有網友說鬼切是對的嗎?

如果我是慢車道的直行車
我會很注意有沒有車輛要切到慢車道
99%不會發生擦撞
好比說,主張廢死的人

如果殺到你的家人、你的愛人、你的子女
仍然堅持主張廢死,我就真心配服你、信你的主張

沒殺到你的子女之前,別來跟我主張廢死

路上三寶害死你子女,你立場為何
路上惡煞砍死你子女,又如何自處 (道理一樣)
Justiice wrote:
路上三寶害死你子女,你立場為何
路上惡煞砍死你子女,又如何自處 (道理一樣)
難道你認為應該用極度暴力手段來對付你們所謂的三寶?
凡事有比例原則,OK!
樓主的發言就是不適當!

何況誰敢保證自己開車騎車,從沒發生過三寶的行為?
年輕時血氣方剛
年老時注意力變差,反應變慢
新手時經驗不足...
adibear
那今天男大生沒被打,反而撞死人,然後簡單交保後給媽媽處理,輕輕鬆鬆…..你又會怎麼想?我並沒有說以後交通事故都用暴力解決,但看三寶踢到鐵板我覺得療癒,能好好看文章去意會嗎?
有腦帶風向無腦跟風走
請政府修法啊 法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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