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如果沒有路口的違規停車",改"如果沒有路口的違規停車,可以降低傷亡程度嗎?"

1.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違停會造成視線死角,若因此發生車禍,才有因果關係。
2.有紅綠燈的路口,一切依照交通法規處理,想要把此案例牽拖到路口違停,
進而跟該車主求償,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小鳥就依人
解釋一下 : 我既不是事主,也不是我撞的。
加害者 還是 受害者??

小鳥就依人 wrote:
我認為,路口的違規停車,既不是幫兇,也非關係人,是


兇手,主嫌,害人者。
這案例主因是闖紅燈
那台機車,在沒有視野的情況下闖
也是很可惡的一種習慣

當然,跟台灣在轉角不加強取締,也是主因之一
只要是擋視野的,都是嚴重沒有公德心的行為
但台灣現行制度,沒有(清道夫)去主動開單

一般紅黃線違停,只要不擋道,不擋視野
都能解釋為停車位太少,算輕罪
但轉角就真的算重罪了
應該要像開單員那樣,有個新機構,主動全面掃街開單
大腸一號
台灣警察認真的太忙,摸魚的太混,最好就路口全部科技執法,就怕一堆人平時就愛違規怕死全面科技執法
Leonarka
所以真正需要的是再成立一個機構,類似收費員,固定工作就是巡街,只是這個收費是大紅單,貴不少 [XD]
小鳥就依人 wrote:
最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彼此尊重。此文並非挺三寶,而是為事主抱屈。


1.路口若無違停,確實會增加汽車的反應時間與空間,或許可避免或減至更小碰撞!?
2.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兩線道時,若不是要路邊停車、找店面、找車位或將於路口右轉;汽車行駛在內側,會是比較適當的選擇。就因為右邊汽機同道,且路邊行人違停車輛等原因,致使右邊車道的盲角與突發因子,遠多於內側。
小鳥就依人
SHCC 您是難得能看懂標題的大人,尊敬。樓蓋約百,少有智者。
雙方都有可能是『一時的疏忽』,我在路上順順的開,搞不好那天一時疏忽也會遇到。

看前半段的影片,基本上我不會走外線,摩托車都停在二車中間,要出來也是從二車間出來。

影片看了幾遍,這位大媽闖紅燈沒在左右看的,搞不好閃過影片中的車子,對向的白車就是苦主。
交通規則需要大家一起遵守 用路人行車安全大家都有責任
這種勇闖紅燈的三寶,
被收走也只是遲早的問題。
真上了法院記得把違停車輛也拉進來,他不全然沒事的,畢竟行車紀錄器就是有拍到他確實縮短了直行車的反應時間。
小鳥就依人
fish005您這說得真好,"畢竟行車紀錄器就是有拍到他確實縮短了直行車的反應時間。",這才是我想要表達的。尊敬。樓蓋約百,少有智者。
這樣乾脆一點,怪那個路口建築怎麼不做透明的或者路口紅綠燈建築應該都要退縮10公尺好了
小鳥就依人
這建議不錯,內政部長非您莫屬。
違規停車的原因一部分來自當地沒有足夠的停車格,是否能考慮減少畫設紅線,而提供更多的停車格給有需要停車購買的顧客呢?有時候整條都是紅線,然後有需要購買都只能違規停車,而平常執法單位也視而不見,等到出事才來說都是人們違規,對啦~哪次不是違規!?

當你大幅限縮民眾的裁量權,把所有合法的方式都拿掉之後,大部分人就只能違規了~法規的出現是為了保護民眾生命財產,而不是用來給民眾開單加稅的~

當然店家生意好也不是店家的錯,但是至少相關單位並沒有誠意真的要解決問題~否則不會把整條街道都畫滿了紅線!全部都用違規來論處~說實在的這就是一種執法者的傲慢~

如果違規停車真的那麼罪大惡極,那麼造成違規停車的原因不就是店家和附近的交通規劃嗎?怎麼不見警察天站在那邊執法,就是因為他們也知道這是必定會發生的事情,因為他們不可能讓那些人合法的來到那邊消費,他們也沒有膽量要求店家關門改善...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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