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最愛抓超速?原因很簡單。
超速不是肇事主因沒錯,但超速卻是加重事故主因之一。(這不用嘴,這是世界公認事實)
再來,各國都在談交通死亡人數,聽到重點了嗎?
死亡人數
今天你超速不管是不是主因,都是會加重事故後的嚴重性,但今天把超速壓下來,那交通死亡人數就會非常好看,這就是~台灣政府想追求的。因為交通死亡人數帳面好看。
況且講難聽點拉,
105年事故占比來說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47.9%)、
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8%)、
未注意車前狀態(11.8%)、
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9.5%)、
倒車未依規定(2.8%)。
有哪些是政府有辦法隨時隨地可以抓到的=_=?
未保持安全車距>>>民眾會說太常車距會被人插隊,所以要貼近一點避免插隊
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阿你們都貼那麼近害我插隊失敗
未注意車前狀態>>>那是前車突然煞車好嘛!!肯定不是我沒注意
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阿災...這啥鬼XD?
倒車未依規定>>>道路設計(標線、告示不清)不對阿,讓我開錯路了!

劉奕兒612 wrote:
其實超速應該是主因之(恕刪)
要看超速多少囉,超速1也算嗎...XD
超速是不是肇事主因,我只能說見仁見智,我只是單純以數據、各國觀點來看,如何解讀就看個人囉~
不過我只認同,在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是可以提高限速,以PR85去探討。但前提是要做到相對的駕駛道德。而不是想要爽又不想要承擔義務跟責任。尤其那種低能認為因為車距會被人插隊又或者認為遇到狀況先閃去別車道,所以不想保持車距,這種低能兒駕駛請燒掉駕照好嗎?至於那種隨便插隊也是燒一燒吧。
但在一般道路我是堅決反對一昧提高限速,畢竟這不是封閉道路,道路環境非常複雜,不是自己覺得開多少就應該限速提高到多少。
我認為應該著重於如何取締這種 "不愛保持車距、隨便變換車道" 並要求提高其罰則、甚至超過3次就直接取消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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