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輪數抓喔,兩顆就會惡意守法。
給那個 boy831022 回一下~

為何台灣最愛抓超速?原因很簡單。
超速不是肇事主因沒錯,但超速卻是加重事故主因之一。(這不用嘴,這是世界公認事實)
再來,各國都在談交通死亡人數,聽到重點了嗎?

死亡人數

今天你超速不管是不是主因,都是會加重事故後的嚴重性,但今天把超速壓下來,那交通死亡人數就會非常好看,這就是~台灣政府想追求的。因為交通死亡人數帳面好看

況且講難聽點拉,

105年事故占比來說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47.9%)、
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8%)、
未注意車前狀態(11.8%)、
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9.5%)、
倒車未依規定(2.8%)。

有哪些是政府有辦法隨時隨地可以抓到的=_=?

未保持安全車距>>>民眾會說太常車距會被人插隊,所以要貼近一點避免插隊
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阿你們都貼那麼近害我插隊失敗
未注意車前狀態>>>那是前車突然煞車好嘛!!肯定不是我沒注意
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阿災...這啥鬼XD?
倒車未依規定>>>道路設計(標線、告示不清)不對阿,讓我開錯路了!
政府鼓勵開老爺車就好了,反正也別想開快
jiahsien wrote:
為何台灣最愛抓超速?原因很簡單。
超速不是肇事主因沒錯,但超速卻是加重事故主因之一

其實超速應該是主因之一
只是:
1.沒幾個人會承認超速
2.不是每件事故都有辦法證明是否超速 所以大都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標為肇因
劉奕兒612 wrote:
其實超速應該是主因之(恕刪)


要看超速多少囉,超速1也算嗎...XD

超速是不是肇事主因,我只能說見仁見智,我只是單純以數據、各國觀點來看,如何解讀就看個人囉~

不過我只認同,在快速道路跟高速公路是可以提高限速,以PR85去探討。但前提是要做到相對的駕駛道德。而不是想要爽又不想要承擔義務跟責任。尤其那種低能認為因為車距會被人插隊又或者認為遇到狀況先閃去別車道,所以不想保持車距,這種低能兒駕駛請燒掉駕照好嗎?至於那種隨便插隊也是燒一燒吧。

但在一般道路我是堅決反對一昧提高限速,畢竟這不是封閉道路,道路環境非常複雜,不是自己覺得開多少就應該限速提高到多少。

我認為應該著重於如何取締這種 "不愛保持車距、隨便變換車道" 並要求提高其罰則、甚至超過3次就直接取消駕照....
高速公路超車道才有開罰,其他不會
又在為自己的想快牽拖東牽拖西
boy831022
寶寶出沒
曉得 wrote:
只有高速公路才有最低速限處罰規定,
一般道路沒有最低速限處罰規定,
你看過警察在市區道路攔停腳踏車開罰龜速嗎?


快速道路也是有最低速限管制喔
只不過除了學長以外,看到車速低的車輛機率不高
除非很想跟學長們過不去

但是一般道路無管制最低速限這一點
被蘇花改跟南迴改打破了
所以過去那些故意開時速十的檢舉魔人
政府常常嘴說一般省道開龜速、非靜止無法可管
蘇花改跟南迴改被人開龜速車抗議
就秒說要管制最低速限......
看來樓主氣噗噗,恨不得把那些慢慢開的都砍了
不過啊,這些區間的路段,不是國道啊,沒有在處理慢車;而且人家可能是突然肚痛,或是想要拉稀,或是小孩吐了,這樣也得慢下來處理處理,是不是?
????????

區間抓烏龜????

您有沒有詳讀中華民國的相關法條,一般道路的最低速限是多少??用哪個法條抓?

真這樣抓,那卡踏掐就禁止騎上馬路拉,北海岸一堆騎單車旅遊的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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