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黃金線網友逾6成5反對重機上國道 大型重機騎士竟只有5成贊成?

大大大藍寶 wrote:
這種模式使用者需求的...(恕刪)


就像我常說的,某些沒有民主素養的人錯誤的認為多數即使正義

那來公投全民免納稅,國家稅收支出由前五十大企業包辦,過不過?肯定過

豐田車行駛高速公路免過路費,其過路費由歐美品牌車主負責,過不過?肯定過

robuni
民主的問題在於認賊作父 現行政策是在鼓勵人民買車開車用車獲利的是都是政商高層 但是每天開車的人反而以為自己是既得利益者這點沒有澄清 情況當然不會改變
carasha
民粹 和 民主 傻傻分不清楚 .
不反對上國道

但先解決騎士撞擊後掉落路面

後方高速車輛撞上導致死亡這一條法律怎判再說吧

免得上個高速要擔心隨時背個過失致死
robuni
光是減少一人汽車的紓解塞車,就讓你每天心情好很多了,你會每天輾過機車?
sagfm08051
你說的問題台61也有阿,參考判例很難嗎?不要成天幻想自己很危險,拜託你們別出門。
DKS2000 wrote:
台灣距離已開發國家還有些差距,主因是少部份人民的思維尚未跟進世界趨勢

你的資料來看

台灣政府的處理準則與中國大陸相似到讓人感到細絲極恐!
這叫血濃於水?骨子裡的DNA?
robuni
不是思維問題 嚴格來說是思考沒有邏輯的問題 但這正是國家教育刻意培養的
公田溝 wrote:
只是轉貼節目民調數據...(恕刪)
很多人都被洗腦成功了
只會放大機車通行權解禁的弊病
卻完全忽略現行制度的禍害大家每天都在承受

現行政策:機車沒有合理通行權,等於是鼓勵人民買車開車用車了,車多了當然會塞車、塞車就有藉口開新路,開新路又是炒地皮的題材。這些利益被誰賺去?塞車、房地漲價的痛苦是誰承受?

要禁止機車用國道可以,先廢除機車過多不必要的分級,訂定單一門檻分兩級(能上不能上兩級)就好。
這個門檻在歐盟多數國家是50CC,在日本是125CC,台灣可以去研究,但機車數量多、密度高不一定是提高此門檻的正當理由,因為上國道當然是有需要才會上,並不是一解禁就所有機車通通會蜂擁而上。
VincentLu1021
買車不用自備停車位才是鼓勵買車.
robuni
買車不用自備停車位是鼓勵買車,限制機車通行權則是鼓勵不必要用車行為,造成塞車正是政府樂見的
我的看法也是 反對重機上國道
畢竟.... 鐵包肉餒
國道三寶還是挺多 避免可能出現 意外事故



加上考照制度實在太好考 三寶上路的風險就更多

假日常常 在內灣 看到 騎重機一團 在那邊 呼呼叫 很讓居民感到怒火中燒
觀感上就更差
lexus_sky0066
你直接告訴我哪個車種觀感好的??[笑到噴淚][0分]

不要再做文章了開放白牌上國道才是首要
不要只會了自己黃紅牌啦一點意思都沒有!

公共利益是為了全民而不是只利益輸送給小團體
弄得這些重機族群都是社會邊緣人需要關懷照顧一樣需要特別條款

太難看了....
robuni
你的高見就是「廢除機車不必要分級」確實是團結人民的第一步
不雨
非分級而是兩輪就是兩輪人類眼睛看過去就是機車...而開放門檻標準一到就是開放還在那邊分重量有完沒完,要不要再分沒喝專用國道油不准上國道![笑到噴淚][笑到噴淚]台灣法律多的是搞得私相授受難看到極點
其實我不相信重機每個都很專注在騎機車

平常看新聞就一堆自撞電線桿的,或者超速撞護欄的

如果上高速公路,稍微閃神或者被大卡車刷過去的風拉過去,也是穩死的

不要比國外,台灣的路這麼爛,伸縮縫和人孔蓋都這麼多,重機稍微閃神也是死,最怕就是死了沒錢賠,到時候汽車還真的欲哭無淚
基本上現在民意,大重機已經沒辦法上國道了。
robuni
機車分那麼多級就是要分化人民,如今已經成功了!有識者必須打破政府分化伎倆,先從廢除機車不必要分級做起。
國外大型重型機車肇事情形及相關研究與規範回顧報告(定稿版)

有興趣可以研究看看, 不要只是落入重機汽車二分法的迴圈
基礎設施, 騎士自我防護設備安全性, 事故保險及責任等等可以看看
裡面有些有趣的地方列舉如下:

在台灣的機車於郊區受傷程度較高; 與他車碰撞的嚴重度比起自行失控高; 夜間及高速行駛受傷嚴重度較高
若重機於高速公路行駛的話, 有非常高的機會同時結合這幾點

在郊區道路的受傷嚴重程度較市區高,研究結果發現,若與機車行駛失控、自摔比較,機車與行駛中的車輛碰撞、與路旁停車碰撞、或與其他靜止物體碰撞的受傷程度均較高;另外發生於夜間以及高速行駛事故的受傷嚴重程度亦較高。

台灣研究大型重機行駛的時候未開頭燈比例很高

我國 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時,需全天候開亮頭燈,在 新加坡、美國,騎士行駛時均要開亮頭燈,但根據運研所編著「 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 68線及台 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 」分析,顯示大型重型機車未開頭燈的比例 很 高

德國的判決, 中間騎士不能向後面追撞的騎士求償
2015年法蘭克福最高法院判決「車隊責任風險」(Haftungsrisiken bei Gruppenfahren)判例,當車隊於公路行駛時,機車駕駛沒有按照彼此在車隊內的順序觀察及保持前後、側邊安全距離,當前方騎士發生事故,中間與後方騎士無法及時減速或躲避而發生碰撞,法蘭克福最高法院判決認為,車隊中之騎士必須承擔沒有充分保持前後及側邊距離之風險,視同放棄安全距離規定的保護功能,中間騎士不能向後方騎士要求賠償其撞前車的損失。

德國如果沒穿防護衣, 受傷則要共同分攤過失

2009年布蘭登堡最高法院判決「 機車駕駛因缺乏防護衣而承擔之連帶責任」(Mithaftung wegen fehlender Schutzkleidung bei Kraftradfahrern)之判例,機車騎士未穿著防護衣而導致受傷時,騎士須負共同過失責任。法院認為雖然法律沒有規定每位機車騎士除配戴安全帽外,也應穿著防護衣;但因機車相對是屬於較不穩定之車輛,且相關協會亦建議應穿著防護衣,故若騎士未穿著防護衣,就應承擔共同之過失責任。


其實不分汽車重機, 沒道德的用路人即便走路都會違規, 所以應該要透過記點去暫停行駛高速公路的權利
不過現在一堆酒駕吊銷駕照的照樣開, 看來也很難禁止
無論是機車或汽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的嚴重性非常高。因此建議可列舉數項嚴重之違規事件,如:嚴重超速、蛇行、未保持安全間距等,建立高速公路違規記點制度,規範若用路人於一至兩年內累積達特定數量時,限定特定駕駛人不得行駛高速公路。此外,亦可統計高速公路特定路段的交通違規及事故數量,作為是否開放該路段開放大型重機行駛之參考。

還有建議是停車彎處有遮雨區, 也就是說看來研究的建議騎士在下雨不能就地停路肩穿雨衣

在停車彎建立遮雨區,提供騎士避雨或穿雨衣。


撇除道德觀公德心等等, 還是要客觀去看待安全性的問題
按現有的汽車安全規範來說, 包含安全帶, 氣囊, 主被動式安全等等都有一定的強制規範
重機從車輛結構到安全防護來說和汽車相比仍然是差距甚遠, 這才是上路前該擔憂的
四輪罵重機違規, 重機說四輪違規更多, 這些都是可以有彼此立場
但幾乎無法反駁的是重機和四輪車禍中傷得比較重的是騎士不是四輪駕駛, 而且速度越快越嚴重
所以在包含基礎建設, 事故保險等等一切就緒前, 盡量不要讓自己陷入那個情境
^^A 請多多指教~
風暴之影
太麻煩了,重機畢竟是小眾,忽視他們的權益就好了。
robuni
不要先跟大眾說理,要先讓他們知道現行制度是獨厚政商:塞車→開路→炒地皮,受害的都是小老百姓!別再以為自己常開車就是既得利益了!
MUS wrote:
台灣研究大型重機行駛的時候未開頭燈比例很高...(恕刪)


哇靠...騎了十幾年的重機,我還不知道有那幾台車可以關掉大燈的耶...

難道我們活在不同宇宙嗎
ox0958
幫忙補血,網路搜尋:開放試辦大型重機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94年12月的資料,以上是公開訊息。張飛打岳飛?
huey60108
沒說還好,也看看現在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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