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看不懂嗎?肇事逃逸 道交裡面也有阿62-1、62-4、62-5奇怪~怎選擇你們自己想看的法盲是不是阿?來看看台南的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1657三、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一)道路: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之道路。(二)車輛: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八款所稱之車輛。(三)道路交通事故:指車輛於主管機關轄內道路行駛,致人受傷或死亡之事故。(四)肇事逃逸案件: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或死亡逃逸之案件。你看上面有說肇事逃逸是指刑法上的肇事逃逸嗎? 有嗎? 沒有阿不知道噴我的各位,證據能拿出多少呢?不再回覆囉,懶得跟一群不會看法,不會依法行政思考的邏輯去探討這些問題肇逃有在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立裡面,違反肇逃也是交通違規,難道不是嗎?難道各位的交通違規,只有闖紅燈? 違規停車?各位法盲把道交其他項目放在哪裡?再說一次不再回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