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競速,一人掉下高架路下,一人被起訴

好恐怖
人就這樣『啪噠』的掉出來了呢,像一個軟綿綿的玩具掉在地上。
fruits0800 wrote:
有事就有事,沒事就沒...(恕刪)


結論是兩個都有事
天上掉下來的 陌生人 不小心壓過去~~~~~~這有責任嗎?
knift
這樣子不小心輾過會上法院嗎?不管啦,汽車上路一定要簽生死狀,被輾過的話不能問責,才能上路,不然太危險了,整天國道車禍都噴出人來。
爽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是感覺溫馨
怎麼社會敗類永遠都死不完啊?

可以快一點都收一收嗎?
這樣台灣社會才會安全
贏得什麼呢?誰認識你
最大原因是他沒繫安全帶,
搞不懂都上高速了怎麼不繫上安全帶。
whitesky1991
看看蝦皮,安全帶插銷賣很好,隨便加一加已售出就五萬了
超車還急煞,果然害人害己....
繫個安全帶很難嗎?輕微的束縛感會讓人不能呼吸?
或許是我奴性重,都乖乖依規定繫安全帶,不繫我會沒安全感~~
whitesky1991
已經插上插銷了,自以為騙過了車子沒想到死神沒這麼好騙吧
sunland
死神不喜歡被欺騙
下次不要再這樣了,記得繫上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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