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機車闖紅燈,撞死斑馬線行人

半夜去對面超商買東西,我還是開車,就是怕遇到這種人。
機車騎士一定有看到行人,普通人看到哪裡就會往那裡騎,然後就精準撞擊了。
除非騎士去看旁邊柱子,才有機會轉彎撞柱子。
直接徵召入伍吧,當反坦克火箭使用,

願逝者安息,肇事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往前就是派出所,往回...(恕刪)

小巷或支線的號誌燈本應隨時段做變化調整。相關單位怠惰
*采昕* wrote:
機車騎士一定有看到行人,普通人看到哪裡就會往那裡騎,然後就精準撞擊了

+1..確實是這樣
好幾次看到闖紅燈或是轉彎都很精準的撞到人
可能是有種引力法則
而且行人都穿白色的
不可能不知道有人
絕對為了要去撞而闖紅燈過去
如果沒有行人它應該就不闖紅燈了吧
所以才說要找仇家報仇或製造意外

用車子比用武器判決更輕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你被騙了


你綠眼了

裁罰標準第一次:6萬...第五次:16萬

撞死人第一次~3萬6...第五次:3萬6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政府一直在推廣車讓人,但人讓車是否也應一併推廣?心中有人讓車的觀念,行人才比較會注意車輛的往來.我現在走在路上都是人讓車,等車走完,我才走.
要督促地區委員修法,

闖紅燈肇事致死一律以殺人罪起訴並同時假扣押肇事者與其一等親內相當數額財產資產,

除非提供質押相當保證金才能解除假扣押!

闖紅燈致傷者一律以重傷害罪起訴,其它條件同上!

如此才能保證受害者得到相應賠償避免肇事者擺爛!
現在的道路真的是越來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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