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致人於死..判死刑..讚成嗎?

既然不能死刑那就來陰的
冬天愛喝酒
先抓去游泳池把他扔下去在移送
過程中不能換衣服直到服刑
goodyearf1 wrote:
新聞看多了每個不都是...(恕刪)


我還看過發酒瘋的...
還嗆警察說...
啊我的Benz.....被撞爛了,誰賠偶........
靠~~我看了,,都想上去扁個幾拳再說....

被他撞到的母子還夾在車上哩..
關心他自己的Benz個.....小......

可惜我是個窮苦人家,扁他之後我可能會賠死....


That's All
jackychen23 wrote:
如題..聽聽大家的意...(恕刪)


判他要養被害人全家100年!
說實話...我也認為判加害人死刑不太好...因為既然都已經造成了傷害...如何彌補被害人家屬反而變成重點
知前也有看過酒駕撞死的被害人是家庭經濟支柱...導致被害者家屬因此沒辦法活下去的...我想彌補被害者家屬才是當務之急...判不判死刑...只是社會會不會少1個Jerk而已...
所以我認為應該可以用以下方式處罰加害人並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1. 案發當日確定有該案件時(未判刑前)當下即扣押加害人所有名下財產 當判決確定時 應每月提撥其被扣押資產於被害人家屬的戶頭 或者是由銀行直接給付被害者家屬 而金額則由加害人每月給付(像是強制責任險那樣...先由保險公司給付) 這樣會是對被害人比較有幫助的作法
2. 當然如果加害人沒錢 那還有1個方法 我想政府應該設立1個基金會或是將酒駕至死的賠償歸納入強制責任險的範圍內(我個人比較喜歡這樣) 而只要因為酒駕被抓到的罰單收入應該歸納入這項保險(此外 把酒駕的罰金再提高到10萬以上 並且取消吊銷駕照 吊銷就沒收入了 看愛酒駕的有多少錢可以繳 繳不出來將其名下資產拍賣 像是跟銀行貸款還不出來1樣)

我想 應該沒有人會因為家裡缺錢 找人玩這種道德危險吧!(有的話...還真的事...)

附上1個小常識 家裡如果有人被車車撞傷或撞死都可以直接去跟保險公司要求傷害或死亡給付喔 (不管加害人有沒有逃逸或是進入訴訟程序) 只要是確定被害人所受的傷害或是死亡是遊車禍造成 都可以去要求給付喔!!不要跟我以前碰到的阿婆1樣 他兒子被車撞死 加害人逃逸... 那個阿婆卻因為這樣差點餓死 後來才陪她去保險公司要求死亡給付 約100多萬吧(有點忘了現在有沒有改)

祝大家 行車平安
死刑就算扯平了嗎?
後續就不用賠償了嗎?
實質的賠償對受害人比較實際吧!
死刑與民事賠償如果有個相關的配套就ok...
GG88 wrote:
中國就是如此 . 子...(恕刪)

那被害者家屬或看不過去的人能幫忙多捐獻顆子彈嗎
55k wrote:
那被害者家屬或看不過...(恕刪)

那如果讓被害者家屬選武器跟子彈數量的話...
死刑 好像過頭了

不過酒駕造成死亡.先關2年再說.不得假釋保釋.基本盤起跳.5年後才可以重考駕照.
又再犯連續.8年起跳(6年後才可假釋).

現在酒駕罰粉重.可是還是一推人喝到茫.還開車.是不是警察抓的不夠凶.
看樣子.還是用檢舉的有獎金比較有效
檢舉有錢.還是比較多人去做.警力不夠.台灣好像只有8萬名員警.
.

不然還是學星加坡.鞭20大板.之後在服刑.
還是關2年.出獄才鞭20大板.因該終生不會忘.
屁股做上車.身體就會自動有反應.記取教訓.








判死刑...很好...速審速決,

一樣以交通事故方式,你怎麼做,就怎麼受,

至於賠償被害人家屬及社會生產力減損,則直接併入刑罰,判處併科罰金,
同時扣押其全部財產

如遇國際組織或人權團體干涉介入,則要求分攤賠償被害人家屬及社會生產力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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