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前也有看過酒駕撞死的被害人是家庭經濟支柱...導致被害者家屬因此沒辦法活下去的...我想彌補被害者家屬才是當務之急...判不判死刑...只是社會會不會少1個Jerk而已...
所以我認為應該可以用以下方式處罰加害人並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1. 案發當日確定有該案件時(未判刑前)當下即扣押加害人所有名下財產 當判決確定時 應每月提撥其被扣押資產於被害人家屬的戶頭 或者是由銀行直接給付被害者家屬 而金額則由加害人每月給付(像是強制責任險那樣...先由保險公司給付) 這樣會是對被害人比較有幫助的作法
2. 當然如果加害人沒錢 那還有1個方法 我想政府應該設立1個基金會或是將酒駕至死的賠償歸納入強制責任險的範圍內(我個人比較喜歡這樣) 而只要因為酒駕被抓到的罰單收入應該歸納入這項保險(此外 把酒駕的罰金再提高到10萬以上 並且取消吊銷駕照 吊銷就沒收入了
看愛酒駕的有多少錢可以繳 繳不出來將其名下資產拍賣 像是跟銀行貸款還不出來1樣)我想 應該沒有人會因為家裡缺錢 找人玩這種道德危險吧!(有的話...還真的事...)
附上1個小常識 家裡如果有人被車車撞傷或撞死都可以直接去跟保險公司要求傷害或死亡給付喔 (不管加害人有沒有逃逸或是進入訴訟程序) 只要是確定被害人所受的傷害或是死亡是遊車禍造成 都可以去要求給付喔!!不要跟我以前碰到的阿婆1樣 他兒子被車撞死 加害人逃逸... 那個阿婆卻因為這樣差點餓死 後來才陪她去保險公司要求死亡給付 約100多萬吧(有點忘了現在有沒有改)
祝大家 行車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