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28931343 wrote: 國外高速公路 汽車禮讓重機鑽車縫 不會惡意逼車...(恕刪) 協會的朋友們,請你們長進一點、不要一直幫倒忙 只要台灣法律不允許高快速公路上鑽車縫,就麻煩協會把這兩張圖收起來,不要再拿出來增加其他用路人的反感 真的是:豬一般的隊友喔!
8924132 wrote:小弟的2000CC汽車不也繳著跟2400CC一樣的稅沒人逼您一定要買大排氣量的交通工具阿喔~可以上快速道路阿!!那就改成125一樣就OK啦這樣稅也跟125一樣,要不?連快車道都進不去阿.......(恕刪) 對,沒錯,所以與本人說的一樣,您並不以站在同為公民的身份思考,只是反過來說「干我什麼事」。您是可以這樣做的,完全沒有道德的問題,人本來就可以自私自利,您沒有錯,這不是犯罪。本人紅黃白綠汽車牌都有,紅牌基本上沒騎了。其實本人不太在乎高不高速公路,在下即使開車也不上高速,現在多半是高鐵加計程車。純粹是以公民的立場來看這個問題。以下不是對您所說,看了可能無法理解或心情不好,我們不需要無謂的衝突,請跳過本人認為有兩件事是需要進步的。一、稅制。有的人說會說,「啊我就照排氣量來算稅金啊,我是乖寶寶,你是壞寶寶…」之類的。本人打個比方。以速食店為例,緣牌就當作可樂,白牌當作薯條,黃牌當作漢堡,汽車/紅牌 當作全餐。今天A和B都買了全餐的一號餐和二號餐,但二號餐就是少了可樂。B反應這並不公平,然後A反過來要B自行檢討,不然自行降級。在自由經濟市場,這個例子是B的不對,因為店家有權力作他想要做的調整和改變。但用在公共政策,這個例子就是店家的不對,因為大家都是在公平的基礎上上繳稅金給國家,包含所得稅。這個不公平的狀態如果成立,就會接連許多不公平的狀態需要被成立,包含因不當的制度而導致的極低薪資或被炒作後的高房價。二、劃分族群。除非100%認識且理解某個族群,否則這只是野蠻的想法。這樣的邏輯也可以推導出「同性戀都是性變態」或「外省人都是殺人犯」或「女人就是要XXX」…等以偏概全加刻版印象的理論。偏見 等於 無知。我們要法律幹什麼,其中一項目的就是制約壞份子。我們應該是要進步成精緻的社會,而不是回到暴力的蠻荒。更不用提什麼「台灣人就是有劣根性」之類的,或許當事人自己及他的父母、親人、朋友,都是這一類的人,物以類聚,但硬扣個大帽子給全體台灣人,是野蠻而且卑鄙的作法。話說回來,目前本人所看到的,高速公路上的違規,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九(十二個標準差)都是汽車。違規率也接近百分之百,大家可以回想一下,是否經過測速照相的時候所有的車都瞬間減速,這表示所有的車都超速。本人不會再回此討論串,期待台灣能進步成更正義、更理性、更安全、更好的國家。
中原一點紅 wrote:請問你知道「加州為什...(恕刪) 我那有很混>“”< 。可惜我是想上上國道的人。 一一+盯) 我們現在是對手. 阻礙的人都要切八斷。請接招>>>我知道在生活中能額外擁有重機的人不多.用投票,跟觀感來決定自由很不公.
溫柔的小紅帽 wrote: 我知道在生活中能額外擁有重機的人不多.用投票,跟觀感來決定自由很不公....(恕刪) 國道建設基金如果是拿全部國民的納稅成立,國道如果是由全民納稅所興建,請問:要如何使用由全民公投決定,有何不對?我車庫有兩台自小客、兩部紅牌重機、兩部白牌機車,我也希望國道開放試辦,但是,除非是「重機專用國道」,否則上路使用的不會只有重機,所有可能受到影響的,無論是直接或是間接,都是「當事人」,為何不能參與投票?不要硬把自己的權利無限上綱,而完全不考慮其他人也有相同的權利;因為: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限度。這是民主與人權最基本的道理
ScarleTAKE wrote:老實說,這樓蓋好快,我多看了幾篇。不讚成重機上國道這點我個人能理解也同意。我想問的是,老是以「豬一樣的隊友」這類「劃分族群」的方式,要優良騎士受連作處份,還要優良騎士自我檢討,這樣的共產文革式的理論,真的是比較健康、比較明理或比較優秀的嗎?如果真的有站在同為公民的身份思考,那是否在不讚成重機騎士上國道的同時,能與重機騎士同一陣線,要求國家調降不合理的稅制?還是反過來說「干我什麼事」?另外看了幾篇很理性,很耐住性子的討論,很不錯。 其實,你只要買排氣量小的就能降稅3500CC跟1200CC繳的稅差很多但用路權是一樣的,代表稅金不是路權的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