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定速在限速+10km最不會被開單

NAX-鴻 wrote:
問題是台灣車況車流跟(恕刪)


沒錯,所以我說,德國能,台灣就是不能,人家一樣三車道,車流量比我們大好幾倍,但是他們可以超車道專用,而且交通順暢!

台灣就繼續自我感覺良好,繼續固步自封罷!
Benn1963 wrote:
覺得你真的該回去問問...(恕刪)

好啦好啦好啦,講不出來就別硬扯,大家都知道你們的程度到哪裡,不想講破罷了。
Benn1963 wrote:
沒錯,所以我說,德國...(恕刪)

德國什麼時候車流比我們大了?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同一條道路車子越多才是代表車流越大好嗎?
看看網路一堆德國駕駛在高速公路的影片,你什麼時候看到跟台灣一樣車流還無上限穩穩駕駛的影片了?
什麼都不一樣,就硬要拿別人比,你怎麼不說說車流也多的其他國家?
我也吃魚鉤 被釣了
這其中有更有趣的問題啊 太多東西不能解 所以.....超車道上的執法幾乎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在講占用超車道 就是沒公德心 比不上外國人 不管哪國人
好,這點看起來是沒有錯

但是所謂的占用 ?? 要能執法 就是要有定義的,速度可以定義 占用呢
甚麼叫做占用???? 要怎麼定義?? 我以最高速限 隨便加個幾公里 然後開了 多久算是占用??
3秒 5秒 一分鐘?????
如果 我可以用最高速限 隨便加個幾公里這個速度 成功的占用住這個內線一段時間
想要超過我這台車 我想 你沒有超過速限到一個不算小的程度 你應該也沒辦法千里迢迢的來超車

那就回到一句超速到蠻快的程度這件事情.
如果所謂的 想要枉顧自己安全就可以超速 反正是超速的人自己有責任
開在最高速限隨便加個幾公里 的人應該要讓,,,,這件事情 如果道理成立,
那超速根本就沒有甚麼好抓的啊 超速本來就是在有個萬一的情形下 你會害到別人有重大傷亡可能 才有需要抓, 高速突然的失控不論是因為路上空中車體本身有甚麼突發事情 就會引起別人重大傷亡,即使那些別人可能是安分的依照著不會被抓的速度.占用著內車道 或是勇敢的中線道 或是慢慢的外側道

我們又怎麼能要求 守著速限或是速限加個幾公里的人 因為一個沒有辦法定義的占用,為已經違法的人讓路呢,
要超車 就能超速 這句話應該不可能存活在法律體系裡
NAX-鴻 wrote:
德國什麼時候車流比我們大了?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同一條道路車子越多才是代表車流越大好嗎?
看看網路一堆德國駕駛在高速公路的影片,你什麼時候看到跟台灣一樣車流還無上限穩穩駕駛的影片了?
什麼都不一樣,就硬要拿別人比,你怎麼不說說車流也多的其他國家?

看不懂在說什麼 ? 您知道 日車流量 19萬 是什麼意思 ?
你看到的網路一堆德國駕駛 ? 那些大多都不是 德國人 , 只是跑去拍片
德國的超跑多到爆 , 我碰到過的 , 就算以250km/h 超車 , 超過後同樣回到右外側的車道
那些乖乖靠邊讓出超車道, 讓飆客超過去的大部份,的車, 才是 Autobahn的常態
我在德國 中線車道 , 車速可以達到 140km , 節省非常多的時間

這是在奧地利的 E55 A1 , 我在外側車道可以 140km

因為大家都遵守規則 , 不但車速可以增加 , 比台灣110 還要安全

超車道是車流的疏洪道, 此時更應該運用超車道, 怎麼會廢止了超車道? 放任三個車道亂走 ? 變成全都是『車流擾動道』?
實際上, 台灣的車流量 比起德國還差很多, 為何德國仍然超車後就離開?
因為要補滿 中/外 車道 的無車閒置空間
台灣車流量最大的路段(高公局2015統計資料)
國1南向路段 五股-高公局 142,356(周六) 130,678(周日) 140,438(周2-4)
國1北向路段 五股-高公局 139,004(周六) 129,788(周日) 134,965(周2-4)
這裏可是有 5 個車道
常塞車的路段, 都沒有超過 10萬輛 /每日
國3北向路段 大溪-龍潭 78,856(周六) 86,179(周日) 66,287(周2-4)
國1北向路段 竹北-新竹(公道五路)84,223(周六)87,709(周日) 84,451(周2-4)
這 三車道 和德國一樣 , 但只有 德國 日車流量 的一半 ?

德國最繁忙的高速公路是A100,在柏林,其次是A3科隆的外環區和 A7漢堡西北部,另外司圖根,慕尼黑,法蘭克福周邊車流量, 全部都超過台灣國道1號 五股路段 。
日均流量(ADT)2010(資料來源:Hochspringen Manuelle Straßenverkehrszählung 2010 des BVM )
共有20個高速公路路段,每日車流記錄超過100,000(10萬)輛/每天
A100 Dreieck Funkturm – Kurfürstendamm (Berlin) 186 100
A 3 Köln-Dellbrück – Kreuz Köln-Ost (Nordrhein-Westfalen) 157.100
A 7 Dreieck Hamburg-Nordwest – Hamburg-Stellingen (Hamburg) 151.800
A 8 Dreieck Leonberg – Kreuz Stuttgart (Baden-Württemberg) 147.600
A 9 Kreuz München-Nord – Garching-Süd (Bayern) 146.200
A 5 Frankfurt-Niederrad – Frankfurter Kreuz (Hessen) 145.900
(太多了,以下省略)
德國就是超車完,喪失路權, 回到原車道
"塞車"也不是車多的問題,是都擠在一起, 前方沒有行車車距了, 所以才塞車, 不能倒果為因

德國 高速公路 編號到 100 條
這就是德國流量最高, 每日車流量 191,400輛車 的 柏林 A100 autobahn , 這是去年2019拍的照片

這裏就是 Kurfürstendamm 交流道

這是科隆 Koln A3 Autobahn , 同樣超車後就離開

這是 A8 autobahn 機動速限100km/h, 下一分鐘會改成何種速限? 不一定

超車道無車佔用, 超完車就離開
德國規定非超車不得走左邊車道
外側車道滿了, 裝不下了,壅塞了, 才進入中線車道"超越前車"(我國同樣的高管規則8-1-1)
內車道無車是因為用不到"這個車道"
NAX-鴻 wrote:
德國什麼時候車流比我(恕刪)


不想多說了,如果你真的有心想了解車流量,去好好讀讀版友 herblee 的資料罷!

" 台灣國道的車流量真的高嗎? 這就是一個迷思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43077&p=3
NAX-鴻 wrote:
認為這些都可以再討論,我唯一不能認同就是要守法的人讓開。

沒錯,
要求守法的人讓開,還給人家冠上自私的罪名,真不知誰自私!
我相信大部份的人包括我都知道也實行著儘量不要一直開在內線道,
但每個人有自己的價值觀,自不自私、哪個比較好,都不是自己說了算。
既然如此,何不回歸遵守法律?
而我不能認同的,就是超速的行為被默許。
NAX-鴻 wrote:

德國什麼時候車流比...(恕刪)


事實的確就是:德國車流量比台灣大,
我們車道還比較大哦!
人家H大在講你都沒認真看。

今天不佔用超車道,
會有讓不讓的問題嗎?
不要本末倒置。

你旁邊有車,車很多,
會有讓不讓的問題嗎?
cyrus_tsai wrote:
我也吃魚鉤 被釣了這(恕刪)


這位仁兄,超車道允許車輛占用會造成堵車的癥結不在於跟在你後面那輛車的車速好嗎?
而是在於這樣的行為上會造成其後面的車輛的車距,一輛一輛被壓縮而無法保持暢通,然後車流逐漸變慢,就如同其他的車道一般;所造成的結果是,後面真需要超車的人被迫只能不斷的變換車道,從而增加車禍的風險;至於其他的 "順民" 就只能乖乖的無所適從的以100~110開在超車道,然後逐漸形成一條車龍,如此狀況高速公路焉能不塞? 但台灣高速公路的實際現況不就是如此嗎?

其實這一個錯誤的執法標準等同把超車道的功能貶為一般車道,而且執法標準(100公里以上不罰)還事實閹割了最高限10公里!

試著想像一下,你後面的後面的後面的那輛車,因為前面的前面的前面的車輛車距的壓縮,而車速逐漸變慢,造成他的車速只剩下100公里時,他要如何超車? 而這就是因為超車道被允許以所謂的"最高速限"(實際上不到100公里)占用所造成常態性發生在台灣高速公路上的的畸形現象!

高速公路上開車真的不能眼睛只看你前方、或者後方的那一輛車而已,要想到你一個人的駕駛行為影響的可能是後方一連串車輛的連鎖效應,甚至是一整個路段車流的順暢。

我是一個每天使用高速公路達40公里以上的用路人,對上述的高速公路狀況知之甚深!
酷里斯帝 wrote: 要求守法的人讓開,還給人家冠上自私的罪名,真不知誰自私!(恕刪)



已知超車完回中線可以:
1.車流順暢,
2.使車禍降低。

所以佔用超車道不回中線者:
1.使車流不順暢,
2.使他人生命安全危險提高。

佔用超車道不自私嗎?
自私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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