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中線有足夠空檔時,請不要管後方有無來車,安全回到中線行駛
愛飆速的不要仗著速度快就想在內線橫行無阻,中線有空檔就回
不想超中線車愛用"最高速度"跟中線併排的,請有自覺
chiayingcool wrote: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恕刪)
陳阿瓜~ wrote:
高公局已經明講 堵塞是低於速限才叫堵塞
在沒有速度裁量權的前提下 你當然不能說別人違規
你要講也只是講爽的而已 我只是跟你說你講的跟高公局不合 這叫玻璃心嗎?
看到小賢子 wrote:
高管規則是他最喜歡拿來說嘴的,安全車距被擴大解釋為堵塞,你竟戳破他了~



8924132 wrote:
既然最高速限不算堵塞
為何高管規則原文會是如此?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您不覺得多了一句?
法條應該不會有廢話吧?

8924132 wrote:
回到問題,兩車依無罪推定
後車比前車快
前車還叫最高速限?
一速各表就算了
連眼睛都無法分辯快慢?
陳阿瓜~ wrote:
你回我的1、3點內容 既然你「依據法規及法律原則, 已經請它(高公局?)更正」
那麼如有回覆在請你撥空貼上來看一下他們的回覆
...(恕刪)
陳阿瓜~ wrote:
高管規則6就只是在說安全距離 跟堵塞又有啥關係
...(恕刪)

陳阿瓜~ wrote:
請問用路人是聽「FSJ車流」、「HCM2000」來開車還是聽主管機關的話來開車
所以小孩被老師罰寫課文 罰站5分鐘 有人說罰寫罰站小孩救會變乖嗎?
所以我也可以主張老師毫無依據 亂罰小孩子?
還是你又要說圍魏救趙
...(恕刪)
陳阿瓜~ wrote:
在誰的路上聽誰講的話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還是這是錯誤的觀念?
...(恕刪)
陳阿瓜~ wrote:
在誰的路上都要聽我講的 因為我講的有依據 有理論支援?
法規到底哪裡寫這些60M 55M的?
不要又說是高管規則6喔 那只是在說安全距離而已
第六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