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X-鴻 wrote:我唯一不能認同就是要守法的人讓開 沒人要守法的人讓開,如果你正在超車,人家就會在你後方等你超車因為那是超車道,所有的人都可以利用超車道超車,但超車完請將超車道留給需要的人自私的霸佔超車道不讓後方車輛利用超車道超車,是不道德的行為譬如小明上完公廁還不滾,還硬要在裡面打手槍,偏偏又陽萎硬不起來霸佔公廁好幾十分鐘,而門外在等的人都屎在滾了,敲門問小明怎麼那麼久還沒出來結果小明回答:上完公廁順便打手槍又不違法,你慢慢在門口憋著嘿,我是守法者何必要讓你上廁所?這就是所謂的佔著茅坑不拉屎看的懂嗎?還是這麼白話了,你還要去找你的中文老師幫你解釋?
Benn1963 wrote:矛盾一、佔用是他家的...(恕刪) 現在的問題應該是,你認為我們可以逼開合法駕駛的車輛嗎?跟你們持相反意見的人應該也都是希望高速能夠順暢行駛,可是我們應該用合法的方式,問題來了,一般的民眾並沒有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還是只能靠國家來制約,開在內線的龜車也都做出相應的開罰,因為那就是違規了,我也常常內線遇到慢速龜車旁邊沒車又不讓的,我也都會喇叭加上大燈,那是因為實在明顯慢速,就是違規。而超車道就是爛政策,別的國家我不知道,試想一下台灣的高速公路,還要割一條出來給人超車,合法前提下,每條都開到最高速限,還不是永遠不能超車?那還不是讓除了超車道以外的道路變得更擁擠,所以我一直希望的是內側增加上限十公里,開不到的就開罰。這是我的想法,當然,政府怎樣我也無能為力。難不成我們還能提出意見給政府讓大家投票決定嗎?
看海成花 wrote:已知超車完回中線可以:1.車流順暢,2.使車禍降低。 「想像」的正確性在於是否有合理的理論,不是你說會這樣就會這樣。堵塞時不用說,內線道不開放只會更堵,不會改善。唯一支持你的理論就是:超速。對,超速的皆能暢行無阻時,也有助於提早減少車流量。但我想說的還是那句話,十次車禍九次快,易造成事故的,是超速的?還是合法佔用內車道者?何者自私?你回了那麼多樓,就是絕口不提這個,還一直扯德國......
could5566 wrote:沒人要守法的人讓開,...(恕刪) 不好意思後,你回去看看,大家就是在吵這個讓開不讓開的問題,你不在線上嗎?重點是合法不合法,合法的東西你能說什麼?你這麼行叫政府改啊,我也希望他改的更好啊。還是你不是中文老師的問題?是沒畢業所以根本不了解我們到底再說什麼?
Benn1963 wrote:是啊~也來貼一篇,是(恕刪) 喔,所以咧,是法律造成的現象,有些人認同A有些人認同B,本來該互相尊重,都是對的,因為都沒違反法律規定。可是我只看見A的人一直指責B是錯的,就只拿著人情事理在讚揚自己才是對的。法律有問題就應該要拉攏所有人一齊施壓立法者修法吧。你們這幾位就只是在製造對立,一點也沒有高度,只有自私。政府不明確界定,卻使用柔性勸導,實際上就是不想得罪部分人,放任族群廝殺。沒有罪不受罰本就不應該被公評。覺得那些最高時速開在內線道的人令你不爽,你應該要拿這些問題去向政府單位反應,而不是在這邊罵那些人。他們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政府。
看海成花 wrote:所以為何高公局、國道警都說:盡量不要佔用超車道。 從頭到尾沒有不同意這句話,我一直是贊成盡量不要佔用的,只針對那些硬要合法使用者讓開的,這二者根本不是一碼事。前面貼給你看的又假裝看不到?開到140實際速度不到100。還在堅持你自以為的最高速? 這回覆過了,用極端的例子是要說明什麼?說錶速90開在中線、錶速80開在外線,都有可能被罰龜速?所以每一個車道都不可以開?什麼叫自以為?有一種東西叫故障。
酷里斯帝 wrote:從頭到尾沒有不同...(恕刪) 你不佔用,就沒有什麼讓不讓的問題。有可能車很多後面還一直逼車按喇叭嗎?故障?國際公式在110公里可是允許誤差到15km!快樂錶是一定的。還在自以為自己時速很準?另外10次車禍9次快是在說「十字路口」超速在國道上一直都不是肇責主因,那日本德國不就要死一群?
isdera wrote: 我個人是這樣啦~只要他不是並排,我真的自己換車道比較快,轉眼就超過去~在後面自己不爽、閃大燈,想著大道理......他又感應不到~(恕刪) 國外快車超車在內線!台灣國道快的在外側道,超車請走中線。內線留自以為很快的。A超車完回中線——一定合法!沒顧人怨。B自以為最高速佔用超車道———有爭議,合法.?明明選A更是超級守法有道德公民,偏偏一些人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