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婆在中壢開車時,在路上被人攔下來


我來看熱鬧低 wrote:
沒有影片可看了..看...(恕刪)


沒看到影片
不過對方應該也可以提出女方危險駕駛吧!

danny989 wrote:
行車紀錄器都有錄下來...(恕刪)


中壢喔? 桃園治安算差的一區吧,幾年前回公司途中,我也遇過,可能是我為了閃東西而讓他嚇到吧? 不過閃東西當下有先馬上喵一下後照鏡沒車我才閃的,看來他可能肚子痛,所以開很快吧...

過程不累贅,反正當下就是遇到流氓了,一個不到18歲的年輕人,真的覺得中文嗆人很不夠力,基本上也是嗆一嗆就走了.

就遇到了,不然要怎麼樣,道個歉,別跟這種人起衝突為妙,當然說不緊張是騙人的,自己的錯,也無話可說
換個角度想
路上亂開車人其實很多
不過大部份的人遇到,通常也只是罵兩句
一點效力也沒有
也許方法不對
不過這種有點暴力的攔車
給一些不怕違法的人去做
給亂開車的人一個教訓
好像也不錯


其實就像危險駕駛的人你拿他沒皮條一樣,
攔車的人你能告他什麼?
妨害自由: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實車開在你前面速度慢就算妨害自由的話,那路上一堆內線路隊長都是妨害自由了。妨害自由要成立應該沒那麼容易。
建議樓主去告告看成不成,順便危險駕駛去自首好了。
danny989 wrote:
可是女人嘛~~腦筋不靈光...(恕刪)


不靈光就可以亂開? 樓主老婆是因, 那位被嚇到的人是果, 樓主最好要老婆自己多想想, 不要撞死人後再來後悔.

danny989 wrote:
行車紀錄器都有錄下來...(恕刪)


發現自己有過失,不要開門,但是搖下一點車窗大聲說個對不起...會不會好一點啊?


外面的人曬太陽罵...會越罵越火大吧?


說:「對不起,我在閃機車...」應該會比都不作為好吧?
我用600D寫日記

walakaho wrote:
發現自己有過失,不要...(恕刪)

這件事可不可以解釋成先惡意逼車之後對方不爽應要討公道,有時say sorry 對方火氣就不會大了,當然見苗頭不對還是要溜!

Maxxis1980 wrote:
行車紀錄器都有錄下來...(恕刪)



我對樓主太太的開車技術 只有一句話 太衝了

大概是嚇到對方了吧 花些錢去新竹安駕上課好了



至於車上帶甩棍.........我極力反對 bb槍那更沒用

先來講甩棍 你當下拿出來了 上法院時就要面對法律問題 不是警衛相關工作公開持有甩棍 這一點對方
就有理由告了(先不論兩造對錯喔)而且會被移送的,拿滅火器 拐杖鎖都還有理由可以答辯.
甩棍.....除非您是相關通路商 我這是樣品喔

bb槍 你遇到抄真傢伙的怎麼辦?????下跪都來不及了,真要鬧上法院對方說您恐嚇(拿玩具槍)您慢慢去向
檢察官解釋啊
如果故事變成這樣:

樓主太太往左急切閃右方機車,造成汽車左後方的機車騎士為閃避而摔車

後方車輛煞車不及,當場碾斃機車騎士


"雖然逼車攔車是違法的",但樓主太太這樣的開車方式就不算危險嗎?(因為沒釀禍?)

樓主太太的開車方式比攔車的更可惡,"更有可能造成死亡車禍"

就算只是碰撞,憑什麼別人好好開車要承擔樓主太太不當開車所造成的後果


這種只顧自己方便,不管別人死活的開車方式,已經充斥台灣各地

"雖然攔車違法",但這倒是應驗了一句話:

在家不教好,出去就給人教


再請問,樓主太太是不是"趕著去聚餐"才這樣開車?

Paulthegolfer wrote:
如果故事變成這樣:樓...(恕刪)


難怪我看不到影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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