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xwo wrote:
這個地方有點小錯誤
右側超車雖然是違規行為
但禁止右側超車的規定僅適用於雙車道..
謝謝指正!
是的,這是民國71年的解釋,當時高速公路剛完工,而且也是雙線道,
不過在今天,因為車道增多,車子增加更多,
外線車速高於內線時時可見,警方也未取締,
如果現今交通局的解釋是容許右側車速高於左側,那麼小弟致歉,
該行為並無違法,但是仍屬危險行為.
在德國嚴禁右側超車是有他的道理的,
右側有慢車,有下交流道要靠右減速的車輛,有從交流道上來加速中的車輛,
有臨時需要靠邊停的車輛(車子熄火滑行,駕駛突然不適.....)
所以右側超車仍是危險.
多謝指正!
不過如果從右側超車是合理的行為,交通部就不必規定嚴禁利用爬坡道超車了!
因為外側就是給慢車走的.
越慢車就越右,越快車就越左,這樣才是安全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