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ata wrote:
小弟上星期從福和橋下來行駛於永貞路時
莫約在四號公園附近
當時塞車走走停停的(莫約10-20公里)
這時前面機車停車區居然停了一台四輪!
原來是一台四輪車不僱道路規定居然停在機車待停區等紅燈
我拿起唉鳳將畫面紀錄下來
現在還在猶豫要不要舉發該四輪車
就算要舉發我也不知道要用哪個法條
希忘奉勸該四輪車駕駛能遵守道路法規
天氣熱我相信在躲在車裡吹冷氣的上的你一定不會熱
今天如果你闖紅燈也就算了
你居然把四輪當小綿羊50CC停在機車待停區,這種不尊重其他車種路權的行為
政府是不是要考慮回收四輪的路權阿...
...(恕刪)
甚麼叫做闖紅燈就算了?
紅燈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60條2項3款900元
要檢舉就去檢舉
每次在那邊四輪兩輪收回路權的甚麼
煩不煩阿?
紅燈超越停止線 機車一大堆
紅燈開進機車停等區 汽車一大堆
腳踏車亂騎一通 一大堆
路人穿越馬路 一大堆
要不要全部收回路權?
講難聽一點
這很稀奇嗎?
就去檢舉就好了阿
這種事每天上路最少可以看到幾十台(超越停止線 佔用機車停等區 機車汽車都一樣啦)
騎車開車的是人
爛的是人
不是車種
分甚麼四輪兩輪...
sevenyet wrote:
好笑
在這邊貼這種照片
會讓人覺得
你的目的只是想要挑起兩輪以及四輪之間的戰爭
而且這種偽正義的方式
並不會幫助到臺灣的交通亂象
仗義常是屠狗輩
薄情皆為讀書人
樓主帶種點
直接去檢舉會比在這邊裝慈悲的好
...(恕刪)
+1
bluesata wrote:
小弟上星期從福和橋下來行駛於永貞路時
莫約在四號公園附近
當時塞車走走停停的(莫約10-20公里)
這時前面機車停車區居然停了一台四輪!
原來是一台四輪車不僱道路規定居然停在機車待停區等紅燈
我拿起唉鳳將畫面紀錄下來
現在還在猶豫要不要舉發該四輪車
就算要舉發我也不知道要用哪個法條
希忘奉勸該四輪車駕駛能遵守道路法規
天氣熱我相信在躲在車裡吹冷氣的上的你一定不會熱
今天如果你闖紅燈也就算了
你居然把四輪當小綿羊50CC停在機車待停區,這種不尊重其他車種路權的行為
政府是不是要考慮回收四輪的路權阿...
佔用機車停等區應該是用未依標線行駛來開單吧?
其實你只要敘明違規事項應該就可以被舉發了,
以下是我自己檢舉得到的回信
署名「XXXXX」君您好:
您於101年4月25日在本局交通隊電子信箱留言,有關檢舉車號3XXX-QY自小客車佔用機車停等區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違規及影片資料一節,經查證後,該車違規行為屬實,本局業於101年4月27日以雲警交字第KAL06×××3-4違規單舉發在案;至超車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之違規部分,就影片畫面無法實際判定,致不宜舉發。
感謝 您關心本縣交通問題。祝 順安!
本案聯絡人:蔡XX
聯絡電話:05-5XXX15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