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星期從福和橋下來行駛於永貞路時莫約在四號公園附近當時塞車走走停停的(莫約10-20公里)這時前面機車停車區居然停了一台四輪!原來是一台四輪車不僱道路規定居然停在機車待停區等紅燈我拿起唉鳳將畫面紀錄下來現在還在猶豫要不要舉發該四輪車就算要舉發我也不知道要用哪個法條希忘奉勸該四輪車駕駛能遵守道路法規天氣熱我相信在躲在車裡吹冷氣的上的你一定不會熱今天如果你闖紅燈也就算了你居然把四輪當小綿羊50CC停在機車待停區,這種不尊重其他車種路權的行為政府是不是要考慮回收四輪的路權阿...
說實在的機車停等區立意是不錯的~畢竟汽車跟機車一起等紅燈時,如果汽車兩旁都是機車,起步時總是有些危險~所以我開車時,我以希望機車盡量往前去,還是隔開點好~還有說真的,很少騎機車等紅燈不往前鑽,畢竟一般道路還是少有機車專用道,禮讓一下是應該的~~~我認為標題改成超越停止線停車比較好,比較不會挑起汽車跟機車兩邊的不同意見~所以還是一句話,大家相互尊重,路上什麼人都有,什麼是也都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