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交通警察以偷拍方式取締交通違規...


austinchi wrote:
今天(10/6)下午...(恕刪)


警察被放大鏡看待不意外
我比較想請問每人都說警察柿子挑軟的吃
那怎不去派出所多報幾個"硬"柿子
警察勤務派遣,就不用躲在那邊拍違規了
樓主該不會是那天那位穿紅衣服與警察激辯的男子吧??
警察抓毒販也是"偷偷"躲起來抓! 你也有意見嗎?

偷拍

偷拍就是為了杜絕民眾"僥倖"心態的作為,再加一個
8成是拍從小巷子出來,闖紅燈的居多。
樓主你太好心,闖紅燈這種你也能姑息,你應該穿警察制服站在斑馬線旁才是。
至於違規人為何違規,我想是省時間而已。我不違規,我遵守交通規則。這跟設立性專區又不太一樣。
我支持設立,性交易除罪化。
你是哪種?
另外,蘆洲地區中山2路,光華路周邊真的上下班很難走,汽車,公車,機車,擠成一團,我都想辦法不要走這條,走中山一路或三民路在轉都比較方便。
很多違規者大喇喇的就直接逆向、騎上人行道、闖紅燈等等行為,有的還邊開車騎車講手機的。

林林總總的違規事項,都有可能會造成任何人生命的安危。

試問警察為何不能拍照取締呢?都被你看到了,哪是偷拍啊?

我好羨慕蘆洲真的有警察在認真執勤。我現在住在士林中正路附近,每次都很多機車直接騎上人行道而不肯多繞路,

或者直接逆向闖紅燈(在捷運1號出口的斑馬線那邊)、還有的為了找停車位就直接在人行道橫衝直撞......

難道取締也錯了嗎?

這樣講樓主的觀念不好,那些人就變成正義魔人,那到底何者是對、何者為非呢?

切勿混淆視聽吧!!
辛苦了~~~台灣警察

認真取締交通違規~~~~還要應付一些奇奇怪怪的刁民

給你個讚~~~~~

austinchi wrote:
今天(10/6)下午...(恕刪)


生平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經過板橋各大路口曾看過警察在路口中間拿相機 偷拍的真嚴重 路口中間

還是一堆天才衝過去禁行機車道 能說什麼?


austinchi wrote:
今天(10/6)下午...(恕刪)


怕被取締,就不要違法......警察行使公權力取締違法,沒有分偷不偷拍的吧.

有能力違法,就要有能力承受違法帶來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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