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h_gmail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
當小汽車已經以最高速限甚至略高過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時 本來就是法規所允許的
如果這種情況下會產生阻礙後車的情況
..(恕刪)
法規是說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指的就是 "下會產生阻礙後車的情況" 嗎 ?
不是吧!
在科學數據則是發現,只要車距少於8公尺, 就會產生堵塞
在F-S-J ,三種車流當中, S 流當中的Metastable和 J 流都是堵塞
F流和S流的 Stable 才是"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F是Free flow (F)自由流 , 在此狀態, 車輛能自由選擇車速,自由選擇車道行駛
而S流的Stable 車速被制約, 只能跟著前車走, 也很難變換車道
最高速行駛內車道, 超車完就離開,就能保持為(F)自由車流
最高速行駛內車道, 超車完不離開, 就是(S)流的Stable車流,其車速被制約, 只能跟著前車走, 也很難變換車道,
車流由F下降到S-stable,和阻塞的 S-Metastable就只有一線之隔
是F自由車流, 還是S-stable車流, 完全取決於超車後是否離開超車道,為後人留一條路走
最高速行駛就不會擋到後車嗎? 會的
前面所說, 107,108,109,110,111,112 都是合法的最高速
同樣為最高速,卻會產生每35秒50公尺的速差
兩車有速差
所以, 前面的"最高速", 是會擋住後面的"最高速"
超完車就離開吧!
ahph_gmail wrote:
開國道 安全最重要.
該檢討反省的 是後車違規超速行為 要超車 就請切到中間車道去 而不是硬趕前方的汽車...
..(恕刪)
這位大大, 這個例子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一點關係都沒有
一開始看到該車是在中線, 然後轉外線要下交流道, 這是"變換車道"
這有名詞錯置的問題
變換車道 是 Lane changing
超車是 overtaking
二者是不同的兩件事
您說: 要超車 就請切到中間車道去?
由內車道切到中線超車,這不是overtaking喔, 這叫 undertaking ,您可已查這個字代表什麼意思 .
有超車道不用, 卻跑到行車道去超車?
超車道用來行車?
行車道卻拿來超車?
那就不必設超車道了,也不必高管規則8-1-3, 大家隨便選車道, 是這個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