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車TERCEL撞到賓士E240該怎麼辦!(6/27更新,初判表下來了.請提供建議 tks.)

大大發生車禍誰都不樂見! 但是你還有想處理的態度! 這很不錯了~

我分享我經驗! 我之前車禍判決出來對方百分之百肇責! 而他開始擺爛不賠錢也沒保險~

我是直接申請法院假扣押~從對方薪水直接扣錢

1.TERCEL 就別修了~
2.BENZ既然一定要賠了! 要求到你認識車行~千萬別回原廠
3.沒保險很吃虧,車在路上開請一定要保"意外加重"阿...
等初判表下來再商討對策也不遲
看來是7:3 or 8:2無誤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anne5256 wrote:
大大您說....路權...(恕刪)


一般來說...路權是 路>街>巷>弄
朋友先前也是在新政路/五福街口發生碰撞...當時路權的判斷也是如此
適不適用不確定, 可先去問一下...或是上交通仲裁提提看
但是...這只是肇責權重差異而已,不可能全身而退,不要想太多

還有以前在支道/幹道的路口常常可看見"讓" or "停"的標誌,清楚劃分路權觀念
但大甲這些路口幾乎都不可見...不知是不是道路施工後的草率

jcsun_matt02 wrote:
一般來說...路權是...(恕刪)


謝謝大大的再次告知

最新情況
1.賓士己到原廠去了...丙式會賠32萬元,,,但全修要38萬
看來已底定了...只不過...像車門或後枼子板看起來能修,
但他報換新,,,這一差就8/9萬了...
可主張用修的嗎?
差額6萬...是不是也要依比例賠呢?

2.我的小車...看來是不修了...
若是不修,拿得到賠償嗎....樓上的大大有人說不修不賠,有人說可賠
搞不懂?

這次能少賠一點就是贏了

jcsun_matt02 wrote:
一般來說...路權是 路>街>巷>弄
朋友先前也是在新政路/五福街口發生碰撞...當時路權的判斷也是如此


路權跟路街巷弄無關
是根據號誌來決定幹道還是支道
http://168.motc.gov.tw/TC/ColumnContent.aspx?id=128&chk=5d36e218-6c66-4dbe-afba-1d37610973e3
剛剛看了google map
新政路/五福街路口
新政路上號誌是閃黃燈即代表新政路屬於幹道
反之五福街屬於支道
路權當然是新政路大

而樓主的狀況不同
路口沒有任何號誌及標示決定幹道支道
兩邊車道數相同
同為直行車
所以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
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xItem=1115995&ctNode=12785&mp=117001



對啊...

新政路和五福街有號誌
道路也差不多大
可明顯區分支幹道

但新政路和仁愛街沒號誌
道路也差不多大
不可明顯區分支幹道

新政路口上若有黃/紅燈
且新政路上大部份為黃燈
雖說如此
也很難說新政路為幹道

這也是我擔心的地方

決定性的責任比

larry523982 wrote:
1.可能負擔的責任比...(恕刪)


車頭撞車側,加上右方來車路權優先
我覺得,樓主被判全責也不用奇怪

有機會的話就是拉那台擋視線的違停車一起進來墊背吧
(如果知道是哪一台車)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老實講有保險公司出險的
幾乎都是全部翻新,因為這是保險該賠給車主的
保險公司會照單全收
之後車主的保費也會因此而增加

不過車主也不用跟你灰什麼恢復原狀
因為後面是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無人傷亡的狀況下
車主幾乎不用再管這起車禍的後續

所以你的對象是保險公司
而不是車主

今天換做是你,有保險又是對方的責任大些
你要回原廠還是一般車廠?
我原裝車為什麼被撞一下就非得變拼裝車?
將心比心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走法院對你比較有利,Benz E240 當時新車價格200出頭,
十幾年車殘值10%, 超過5年車都是以10%計算,
所以200*10%*0.7=你要理賠的金額, 這絕對是你可以主張的!
我同事之前有過一次車禍她也是用這跟對方保險公司談,
本來要賠10幾萬最後5萬多搞定!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艾力克斯~* wrote:
走法院對你比較有利,...(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
有機會我會提出看看保險公司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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