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人肉佔車位合理嗎?

法律沒說人肉占車位違法!!但我是不會這麼做!!這年頭厚臉皮的人很多,你就寬心以待吧!!
jht56789 wrote:
https://m....(恕刪)
有一點不同,對方車子可以停在你占的車位前,不讓你停車......大家都別停兩敗俱傷!!所以這問題是沒正解的!!搶贏了車位還要怕車子被刮?!大家想想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阿臭丸 wrote:
就像在麥當勞一樣
你端著餐點找座位
有許多先佔好座位去點餐的人
有理由請別人離開嗎..(恕刪)

Angle. wrote:
交流啥?規定不是明擺的嗎?
規定是拿來遵守還是僅供參考?
什麼車大?人大?規矩比較大啦!


哈, 敢大聲嗆對方,

卻對對方明確的提問不敢正面回答。

所以呢??


前面的文我提過,

除了明確畫有停車格線的公設停車格,

其餘地方,包括路肩,黃線區域,或一些私人土地未畫置停車格線,但可拿來停車用的,

凡此種種,人肉佔車可停位置似乎都找不到法條可以開罰。

也沒規定人不可站在這些地方上,

如遇到有人站在這些位置上,妨害到A大您停車,

不知閣下你,是否會自以為開車最大,然後以車或喇叭,去威逼站在車子可以停的位置中的人呢??
longman926 wrote:
曾經好幾次大家是有秩序的進入停車場,而被後方的人先用人肉佔車位,我就大聲直言,這是停車不是停人的請離開。


如果是按照順序的進場,後進場的,不管是"人"或"車",本就都不應該搶先進場的"人"或"車"。
terenceweng wrote:
人肉佔位是一件非常可恥的事!!

希望大家不要有這麼不文明的舉動,一起提升我們台灣的水準!!



其實,我個人認為,"別人"的他車或人先到,選擇先用人先佔車位,

在我個人的立場,對這類人我不會覺得他們可恥,

倒是後來才到的"車"也好,"人"也好,

要去搶奪先到的"車"或"人"所明確卡好欲停的車位,

這類的人最為可恥,

也同樣希望大家不要有這麼不文明的舉動,一起提升我們台灣的水準!!
可笑!不就是找到規定未完整之處鑽其漏洞罷了!
其精神原意視若無睹還大放厥詞自鳴得意。
你一直提的人大車大根本不是重點,
要人陪你在走岔死胡同打轉做啥?
不懂規矩論啥歪理?

百慕里 wrote:
哈, 敢大聲嗆對方...(恕刪)
不是天使
boss809090 wrote:
可是我遇過:
我已經快開到該車位的面前,忽然一台後方的車超車直接把車頭斜插進去該車位
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呢?我是真的遇過喔...無奈呀


哈,這類人的確蠻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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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過,在我快要回到家的路上,在停等T字路口紅燈時,

我車子左邊垂直的巷子(路口無燈號),一輛March開到路口後,

看到我的車,立馬左轉逆向,然後再闖紅燈右轉(即我停等紅燈的路口)。

我當下想也知道,他是怕我先到,車先停了他常在停的車位,

我那時在想,有需要為了一個停車位搶成這樣嗎???

這個車位沒了,不是再找就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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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呢,我常常遇到的是,我車子都停好了,才有人來跟我說,這個位置是他要停的。

針對這類人,我又不知該如何說了。

所以,我先前才會發文說,我喜歡"別人",先到先卡好車位(不論以車或要人肉佔,我個人都贊同),

別讓我這種能一次到位,停好車了,才在跟我說這車位是"他"要停的。


至於我個人,對於那種後到卻要搶先到的"車"或"人"卡的車位,不論以"人"或"車"搶佔,覺得都是蠻無恥的。
Angle. wrote:
可笑!不就是找到規...(恕刪)


哈,您自個慢玩吧。
就撞死幾個就沒人敢了阿
反正台灣殺死幾個人又不會怎樣啊

噗噗小豬 wrote:
就撞死幾個就沒人敢了阿
反正台灣殺死幾個人又不會怎樣啊


哈,為了個停車位,這樣的言論都出來了。

停車位不是再找就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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