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死角有多大?這就是遇到大型車輛防禦性駕駛的基本觀念.....


.展哥. wrote:
這起事件總結是,依...(恕刪)


如果砂石車駕駛辯稱他不知有壓到人
算不算肇逃?
依01的邏輯,辯稱一定是脫罪之詞
就像一堆人已定罪砂石車100%負全責一樣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防禦性駕駛的觀念真的很重要...
因為等到事情發生後, 人都走了, 再去計較誰對誰錯.... 這有意義嗎?? 人能復活嗎?

就我而言, 不論騎車或開車, 都抱持防禦性觀念, 會預想前方可能發生的情況(如前車是否會突然切到我的車道), 然後適時

保持距離 or 加速超過去) , 特別是當前車看起來會左右飄移, 或是大型車輛時就需更加注意.

真的......不要妄想每個人都是遵守規則的好駕駛, 防禦觀念主要是要防止任何意外事情發生. (姑且不論對錯)
看到現在最中肯的一句話
要路權還是要命自己選
不怕死的~就繼續覺得這是砂石車駕駛的錯吧

個人是覺得機車騎士的駕駛觀念不好是造成這事的主因
雖說死者為大~~不會再去怪他什麼

但我真心覺得大家~~不要拿自己的命去玩
你今天踩死一隻螞蟻~~就算那螞蟻是對的~也一點意義都沒有
在生死面前~~所有是非對錯都是微不足道的

大型車輛在過彎時~~除車頭外

它的中尾段都是用橫移的方式在過彎的
這一點機車族一定要僅記
願大家都能永遠一路平安
對對對,大家都要有防禦性駕駛

當你們家長輩守規則的走在綠燈班馬線,因沒注意路況被輾過,你們就繼續堅持防禦性駕駛吧。
本末倒置的觀念真的很糟糕
gowan1234 wrote:
看到有人一直吵台三線...(恕刪)

臉書上有位於‘’大車右側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清楚拍下過程,請大家理性,樓主是好意,提醒大家‘’看到大車過彎,不要加速到他的內輪差處‘’。大車違規或怎樣的,之後可以檢舉他,保護自己的生命最重要!RIP.
爭對錯如果在生命已經逝去之下,意義已經不大。
結果論,對於生命的愛惜,強調防禦性駕駛是在保護自己。
三寶駕駛不是只有砂石車,路上轎車,行人.....永遠會有三寶後代一直出現。
在教我家女兒開車的時候,也一直強調防禦性駕駛,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畢竟就算出了車禍,即使有保險,要花時間等警察,回廠板金,處理保險公司後面的雜事.....防禦性駕駛也在替自己省時間。
孩子總是理直氣壯說著,為什麼他這樣開,為什麼切出來不打方向燈,為什麼.....
我只跟教導她防禦性的保護自己,難不成只要我對,什麼不可以?付出的代價值得嗎?

逝者已矣,願他安息。

PS 一堆人覺得防禦性駕駛是錯的,導正正確開車習慣觀念才是王道。
我自認為很守交通規則了,開車三十年罰單一兩張,但是即使如此,偶爾黃燈搶過,偶爾大腳油門
偶爾遊走在錯誤邊緣.....我想當下一個萬一,我也可能造成別人的傷害。
不知道有哪一位駕駛,真的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完全不會造成別人受傷的可能或是動作。
保護自己,結果就是大家歡喜。
chen002

a2552632002 wrote:
對對對,大家都要有...(恕刪)


沒錯沒錯
走斑馬線是絕對安全的
無須看左右
還可嬉鬧滑手機耶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你的家人朋友老婆也有可能是三寶, 這時候, 你該感謝有人多人有防禦駕駛的觀念, 砂石車司機該被教育如果他開車漫不經心, 而別的大車駕駛也這樣, 會不會有一天是他或他的家人受害....., 我見過兩台卡車山道對撞都走了, 就是兩個心態相同, 都是別人要閃我......他們沒想過會遇到相同觀念的人

我以前撞過很多次車, 撞一次就了解, 只要事故, 就算你對也是錯, 事故當下所有事被耽誤了, 後續處理起來也心煩, 防禦駕駛不是為別人, 正是為自已, 法官應注意未注意, 如果你有防禦駕駛, 你可舉證應注意已注意而對造突發行為非常人所能預見及防範, 進而主張無責...., 很多時候, 只要有防禦駕駛通常不會有前面那麼樣的狀況, 舉我昨天例子, 天雨下橋機車在後, 他安全距離不足, 突然黃燈我剎車, 照後鏡看他剎車不能不及, 我又往前溜了一段, 就防止了一個事故, 你也可以急剎, 然後機車追撞, 你下車訓斥他為何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是對的,又如何......

膽前顧後, 不會吃虧


分享最常見的事故, 無號誌路口汽車突然衝出, 機車反應不及的事故如何防止

汽車駕駛如發現視線被擋住, 切不可一下子就把車子嚕出去, 而是要一點一點將車頭滑進車道, 用意有二

其一: 慢慢的車頭出現在車道上, 汽機車遠遠就看見你了會採取減速或閃避的預防措施, 如他車很快, 但你並未佔據車道, 他可以選擇快速通過, 等到你完全看見車道來車, 你就可以掌握路況了

其二: 這些動作在你行車紀錄器都有, 你其實已經完成應注意已注意的責任了, 被撞就路口違停跟對方駕駛行車過失問題了

有做到多半是不會有事故的, 至少這麼多年我已避過多次危險了......

里斯特 wrote:
台灣少數人行車觀念真的非常之差, 是非觀念也被混淆了, 積非成是, 真是可悲。
防禦駕駛是為了讓行車更安全, 而非讓違規的危險駕駛將違規合理化, 讓這些無良駕駛脫罪用的.

這也難怪, 法官動不動就會動用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的天王條款,會撞到就是防禦觀念不足????????這不就是宣揚防禦駕駛會得到的必然結果.

路上的三寶更是肆無忌憚到處亂竄, 到處亂開, 三寶上路就是會被保護、會被防禦的. 全部用路人都要花時間、精力去防禦這些無知三寶, 不小心吃到三寶飯, 就是防禦駕駛觀念不足, 滿街的無良駕駛.

你們這些防禦駕駛宣掦魔人, 到底還要誤導多少人, 還要害死多少人才會滿足.
台灣少數人行車觀念...(恕刪)
不管是用走的還是開車或是騎車,只要是在馬路上都嘛要注意路況…
如果因為未注意路況被輾過…被輾或輾人的都有不對的地方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