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
這起事件總結是,依...(恕刪)
如果砂石車駕駛辯稱他不知有壓到人
算不算肇逃?
依01的邏輯,辯稱一定是脫罪之詞
就像一堆人已定罪砂石車100%負全責一樣
里斯特 wrote:
台灣少數人行車觀念真的非常之差, 是非觀念也被混淆了, 積非成是, 真是可悲。
防禦駕駛是為了讓行車更安全, 而非讓違規的危險駕駛將違規合理化, 讓這些無良駕駛脫罪用的.
這也難怪, 法官動不動就會動用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的天王條款,會撞到就是防禦觀念不足????????這不就是宣揚防禦駕駛會得到的必然結果.
路上的三寶更是肆無忌憚到處亂竄, 到處亂開, 三寶上路就是會被保護、會被防禦的. 全部用路人都要花時間、精力去防禦這些無知三寶, 不小心吃到三寶飯, 就是防禦駕駛觀念不足, 滿街的無良駕駛.
你們這些防禦駕駛宣掦魔人, 到底還要誤導多少人, 還要害死多少人才會滿足.
台灣少數人行車觀念...(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