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法官認証了超車道解釋

開車只是工作之一,是要每個人都要像賽車手一樣專注?上班已經很累,開車還要這樣戰戰競競??
看了整棟樓,發現一些人觀念很奇怪,內側是"超車道",超完車就回中線很難嗎?為什麼非得窩在內側車道,還有那種自認開在速限,後車超速逼你讓道這種言論出現,足以見得駕駛道德的低落。

高速公路就三線道,把內側淨空給有急難救助跟超車使用,是會要這些人的命嗎?還是會讓這群人有金錢上的損失?在歐美日,超車道就是給緊急救難跟超車用的,不然有急難救助時,要救難車輛如何用最快速度到達現場(誇張的還有人叫救難車輛走路肩的)?都給這些喜歡佔內側的人用就好啦

qqreal wrote:
開車只是工作之一,是要每個人都要像賽車手一樣專注?上班已經很累,開車還要這樣戰戰競競??


開車本來就該戰戰兢兢的,不專注開車,萬一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害人害己,這種話自己心理講就算了,講出來只會讓人覺得當三寶的機率很高

jack1133 wrote:
千萬不要以為時速維...(恕刪)


時速維持最高速限就能永久在內車道,新聞最後一段講了,你也看一下嘛
最高速限時後面要超車,你讓不讓都可以,只是警察「建議」讓而已
BL06 wrote:
很多人看到這個會想...(恕刪)


誤差大是不可行的,
法定速率計誤差值只能快過實際速度10%,
且不得低於實際速度…

110 * 90% = 99 ...

誤差大那還不如說我的表已經120了,
看紅斑馬會不會理你...

就好像一般道路超速8X被抓,說我的表才50呢,照樣抓,管妳那麼多(有案例)。

小強6104 wrote:
我是好奇~國道的路...(恕刪)


這也能算問題...
就算龜超車道6 70公里
超車還是不能去撞他阿
了不起閃個燈還是按個喇叭
撞下去還是要賠的...

不想開快 讓車超道只是種交通禮儀
不過以某些台灣人的思考邏輯....
唉...還是繼續右側超車比較快....

maidreamin wrote:真假?我第一天聽到開內線一定要用最高速限來開這法官理解真的對嗎?


我看了真的暈了!
wychen57 wrote:
開車本來就該戰戰兢...(恕刪)

我開車一向穩重且守法,但有些人是以極快的反應和步調在開車,在他眼裡其它人和的速度相對起來都是三寶。
但其實在別人眼裡他才是比三寶還危害交通的屁孩。

wychen57 wrote:
看了整棟樓,發現一...(恕刪)

是因為法律規定,
除了超車,最高速限使用,
還有一種也不會被開單,就是超車道用來”疏散車流",大塞車時,內線的功能就變成疏散,不是超車。
你要改變這個問題,就是修法,讓超車道變成超車專用道。


wychen57 wrote:
看了整棟樓,發現一...(恕刪)


我本身開車挺快的,不用擔心我會當路隊長...
然後我也討厭龜車...
但是
我真的看不懂最高速限在內車道有甚麼問題??

說來說去還不就是不准別人在你前面還比你慢
我就不信時速超過最高速限的車
超完車會乖乖地回到中線
還不是120 130 140 ... 一直開在內線
這樣不就是占用超車道!?

如果上述可行
那我用最高速限在內側車道,持續超越中外線車輛
(理論上也應該是會這樣,要不然中外線的車輛就是超速了)
也是可以啊!憑甚麼要讓?

會有人說候車比你快就要讓
那就請他自己找路過
然後自行承擔變換車道的風險跟超速的風險
行車變換車道本來就是增加風險
與技術好壞無關,這是相對的概念。
台灣就是有速限,也會拍照取締
自己超速請自己承擔風險,沒道理要別人跟著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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