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機車上快速道路也滿穩的阿

樓主有看到違規檢舉是好事~~
但如果為了拍違規車......
而迫近前車........
為的就是拍車牌.......
那對自己及他人.........
不會造成安全上疑慮???

RYU543 wrote:
開始閃躲自己不注意...(恕刪)


你的閱讀能力...在說你還看不出來 悲哀
魅小影 wrote:
你的閱讀能力...在說你還看不出來 悲哀


別在那五四三想轉移自己犯錯的事實

請就你無故逼近前車
不注意前車動向
不保持安全距離的開車行徑
想一套自圓其說的說法來聽聽如何?

我洗耳恭聽喔

不要跟我說你在低頭抓寶沒注意到
等發現時已經貼太近了~閃不掉趕緊按他喇叭的說詞喔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
這裡每個人都會被你嚇死的

喔對了
你說你常常騎北橫中橫是吧?
我每個星期台七都會騎個好幾趟
不要讓我遇到你
因為我真的不想,也很怕遇到你

聽人家講說
開車什麼德性
騎車就是什麼德性
我還是閃你遠一點比較有保平安啊~

唉唷~還把影片留言功能關閉耶
我看你別篇檢舉的影片都沒關閉留言功能
是不是因為這篇被抓到自己也犯錯
所以趕緊關閉留言功能呢?

那麼怕人家抓到你的錯誤
那我建議你乾脆請管理員將你這整篇刪掉好了
不然等等又有人上來吐槽你~可不干我的事喔~

RYU543 wrote:
別在那五四三想轉移...(恕刪)


別說一些推論 說一堆屁話不如實際做點事

你認為我有錯就去檢舉阿 自以為的講一堆

然後繼續龜在電腦前當鍵盤車手 好棒棒喔

魅小影 wrote:
別說一些推論 說一堆屁話不如實際做點事

你認為我有錯就去檢舉阿 自以為的講一堆

然後繼續龜在電腦前當鍵盤車手 好棒棒喔


唷???
影片中機車違規上來就是事實
你不注意前車動態,不保持安全距離,
無故逼近前車就變成是別人的推論,變成屁話了?

影片這麼清楚
也是你自己貼的沒人能做假
差一點車頭就頂上去了也是你自己講的
我可沒有幫你加油添醋
我純粹就你影片裡所有的事實做出回應而已
怎麼當自己犯錯時就不承認了啊?
兩套標準?
做錯事不可恥
可恥的是死不認錯~

做錯就認錯,不是很困難的事~
你如果承認你這樣開車是錯的
我就不會再評論你這一篇~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再回應(大絕招)
那我也懶得理你了

.展哥. wrote:
台灣自有監理制度後,汽機車路權和規定就是分開的,機車早期還是機器腳踏車時候,路權是完全和自行車一樣,因為台灣機車數量太多,不得不做出規範
日本對於機車少有規範是因為日本的機車使用比例極少,且以短程為主(應該少有人從東京騎到大阪),因此沒必要也不需要做出車種分流,但是在台灣,想想看老人也能騎機車上國道
還有道路的規劃本來就是以汽車為主要設計,無論國道省縣道都是


同意大大對台灣監理制度的分析說明。但
早期路權似乎不僅跟自行車相同,似乎也跟汽車相同。我的早期是回到沒有高速公路以前。
順帶一提,國民政府剛轉進來台時,當時就有三輪重機,有的還有附掛側座。
甚至早在日治時期就有。而在中國當時上也有可見。

1.連歧視老人的話都出來了。之前2012年在討論開放三輪機(含重機)車時,還有人嗆我那是給人飆車用的,當時家父就是有這需求
30年前,還有人認為台灣女人抽菸是不良少女,開車大概是離婚的。
再請教一個問題,綜藝大哥大張菲也是重機一族,他算不算老人?
重點不是年紀,而是駕駛能力和守交通規則。

2.全世界有哪個國家道路規劃不是這樣?分享一下,產業道路也不會真對機車作規劃設計

3.歐美國家先進的是對人權的尊重,所以在整體社會的營造和規範,是從人出發,不像台灣是從"我"出發。台灣人還要繼續提升和加油。


lyi33tw wrote:
連歧視老人的話都出來了。之前2012年在討論開放三輪機(含重機)車時,還有人嗆我那是給人飆車用的,當時家父就是有這需求
30年前,還有人認為台灣女人抽菸是不良少女,開車大概是離婚的。笑
再請教一個問題,綜藝大哥大張菲也是重機一族,他算不算老人?
重點不是年紀,而是駕駛能力和守交通規則。

我不是歧視老人,是機車的龜車比例太多了,常常騎在省道而且遵守速限之下,還是一堆車比我慢,要是這種時速二三十慢慢騎那上國道還得了,烏龜汽車加上烏龜機車,國道不變成停車場才怪

lyi33tw wrote:
2.全世界有哪個國家道路規劃不是這樣?分享一下,產業道路也不會真對機車作規劃設計囧

3.歐美國家先進的是對人權的尊重,所以在整體社會的營造和規範,是從人出發,不像台灣是從"我"出發。台灣人還要繼續提升和加油。

2.我是學設計的,對於道路設計一看就知道其實公路的設計本來就以汽車為觀點來設計,標線,標誌等等都是以開車為設計,機車道?不過就是附屬,這也是為何我反對省道快車道,快速公路及國道出現機車,因為不是以機車為設計的公路本來就不適合機車

3.其實有些國家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是因為量極少,路權沒有特別規範之必要,日本對於路權大致也只分125CC以上機車,及其他輕便機車,125CC機車在日本路權是比照汽車,因為數量少沒有分流之必要,我國在早期也是汽車車合流,但後來汽機車河流問題實在太多,因此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就實施汽機車分流

PS:注意,國道在國外不一定等於高速公路,以日本為例,日本的國道比較像台灣的省道,既非立體且連腳踏車都可以騎的普通城際公路,例如:日本的國道1號就是相當於台灣的台1線,日本的高速公路稱為自動車道

.展哥. wrote:
我是學設計的,對於道路設計一看就知道其實公路的設計本來就以汽車為觀點來設計,標線,標誌等等都是以開車為設計,機車道?不過就是附屬,這也是為何我反對省道快車道,快速公路及國道出現機車,因為不是以機車為設計的公路本來就不適合機車


我不是學設計的,對於道路設計一看就知道其實公路的設計本來就是以全車種為觀點來設計。
用四輪汽車的尺寸畫分車道,機車一樣可以騎,但用機車尺寸畫分車道,四輪每台都跨越車道在跑了,機車道是附屬,卻對騎慢的人很友善,但是學設計的你覺得機車道放在最右邊合適嗎?
至於標線、標誌等等都是以開車為設計,例證在哪?
在台灣馬路上機車的數量本來就是世界奇觀,根本不需要拿其他國家高速公路上面機車行駛的照片來講,因為1旦開放,會是數以萬計的數量在上面行駛,就如同上下班台北橋機車有如蝗蟲過境的經典照片1樣,這絕對不是任何1個先進國家的狀況能拿來比較的。
其實吵這麼多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因為就算10年後20年後也絕對不可能讓這些小摩托車騎上高速公路,光是公眾輿論的反彈就沒有任何1個政治人物敢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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