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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1922001 wrote:
不戴安全帽死的是自己
開車用手機死的是別人
看來懂的人不多
呵呵
開車用手機死的是別人,汽車要賠錢
不戴安全帽死的是自己,汽車還是要賠錢。
如同你PO的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51381
計程車違規在先,導致你「刻意」大跨越槽化線在後
這邊重機違規3貼、未戴安全帽,鑽車縫在先,而汽車疑似「刻意」使用手機照相在後
怎麼,現在你要來一起指責樓主後面「疑似」違規拍照的不是嗎?
這麼想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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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記得考駕照時,倒是有一條規定:孩童腳長無法踏到後座的休息踏板,禁止乘坐機車)


(特別強調只有「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