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ora wrote:
看起來可疑,就要審問盤查。這本身就是「種族歧視」...(恕刪)
警察哪裡來的審問權力?~


同樣都是台灣人,哪裡來的種族歧視?~


姑且不論那些法律條文怎麼寫~
警察臨檢、檢察官起訴、法官下有罪判決~
這三種的心證程度不是不一樣的嗎?
換句話說~
要求警察必須有跟法官下有罪判決的心證程度才能攔檢,合理嗎?
放任法官只需有跟警察攔檢一樣的心證程度就能判有罪,合理嗎?
整件事情說穿了~
警察執勤的 "技術" 有問題,被反問憑什麼查看民眾身分證卻無法給出一個合理像樣的理由~
而受攔檢的李主委儘管看起來是想用道理來 "服" 人,但是卻也難脫個雞蛋裡挑骨頭抓著個小辮子就爭執不休~
至於喊燒的一干家眷黨友就算了吧,根本來亂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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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難怪年輕一輩的進去..待個幾年就變得得過且過了,當初在警校的熱誠都被磨光了吧
唉!!難怪年輕一輩的進去..待個幾年就變得得過且過了,當初在警校的熱誠都被磨光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