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McGarrett wrote:今天凌晨又發生一件一群年輕人喝到爛醉,開借來的 BMW420撞死一位老阿嬤,已經忘記是今年的第幾件了,大家好像都認為沒什麼。自視甚高的把重機講得無惡不作,結果發生這種酒駕撞死人就推給三寶、個案,那請問為什麼重機違規就要整個族群受害?...(恕刪) 太可惡了,又是酒駕。應該立法禁止汽車上國道。
的確,「部分」機車騎士的須要加強(記得要強調...不然又會被人在那邊砲轟)JoeyWang1981 wrote:騎車的交通觀念要加...(恕刪) vince0928 wrote:沒錯, 其實台灣畸形...(恕刪) 當他們失去親人的時候,能理性處理事情的很少所以不要遇到最好,遇到真的會很麻煩
但是在跑法院的過程會讓你少賺很多錢...鄉土貓 wrote:我是不怕啦!!我有...(恕刪) tansywen wrote:喜歡一個人會有1000...(恕刪) 好好正當的剖析文被你解讀成為了反對而反對真的很無奈
原來你就是那篇的苦主,那篇文我有看到真的是很傻眼,都停多久紅燈了還能撞上來....(我很好奇他的眼睛長在哪)一定要要求代步車,費用叫對方出(保險公司討)shhugh wrote:老實說, 不要說...(恕刪)
人家是在平面道,你在那邊亂入什麼「台南有一群年輕人喝酒喝到天亮,高速駕駛白色BMW行經新營區長榮路、新北街十字路口時」想要針對也要對一下合不合吧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太可惡了,又是酒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