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chih wrote:
這個我可以幫他作證
我小客車時速不到20從街道路口過,因為我剛啟動,所以很慢
一個騎機車大媽喝酒飆車從小巷子衝出來撞凹到我後行李箱,大媽飛出去還好有安全帽,最後只有大面積擦傷和輕微腦震盪
警察來的時候 就叫我和解,對大媽賠一點就算了,不要鬧成定案。
保險業務來了也跟我說 出險賠大媽一點和解好了
那時候年輕不懂最後就出險賠大媽5萬多
這不是擺明大車陪小車嗎?
同意
我開車停紅燈被玩寶可夢抓怪的摩托車從後面追撞過
後面大媽沒有一句道歉...下車坐在路邊說她這裡痛那裏痛
警察來了叫我自己哥牛屎隨便賠她幾千塊算了...
後來開車遇到前方資源回收阿北綁在小50後面的推車鬆脫
直直輾過去(推車) 警察還是叫我自己哥牛屎隨便賠他幾千塊算了...
在台灣以往看過的狀況幾乎都是大車賠小車
上次還看過新聞...一個女人酒駕騎車逆向去撞對向車道的汽車
撞到自己兩腿骨折 結果法官判汽車"車速過快"的離譜案例...
宣導一下...不管事故大小 最好都要立刻報警做個紀錄
至少也要找個願意證實你們有口頭和解兩造不追究的第三人
不要對方跟你說沒事安啦 結果你一走馬上告你肇逃再慢慢索賠...
tylersony wrote:
我沒理他啊...這...(恕刪)
我騎車被撞過兩次,一次是當場和解一次是找保險公司,
兩次的經驗,第一次的確是警察希望和解,所以我也糊里糊塗的簽字,
雖然最後都有拿到全部的修車費,還要我自己跑去他公司看他臉色拿錢,他還嫌我修太貴。
第二次找保險公司就輕鬆多了,我無肇則,雖然還是等一段時間,
但自己根本不用出面。
兩次的經驗來說,我想第一次的那位汽車駕駛一定很後悔他沒找保險公司來談,
他無視我的存在,直接從對向回轉到我面前,害我從內車道一路閃到外車道去,
最後撞上了他的右後方向燈與葉子版處,當天是晚上下雨,
他跟警察說有看到我的車燈但不知道我這麼近,
拿錢時他一直說我後車撞前車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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