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車禍受傷就真的無敵嗎?


Hsuan0612 wrote:
小妹我前幾個月開車...(恕刪)


車禍理賠分成車損和受傷陪人的

你3成對方7成
你車子也可以去修啊,說不定對方比你還虧

陪人的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上調解會讓保險專員好跟對方說
對方要告你傷害也一定告不成
更何況身體上的傷害其實模糊地帶很大
之前聽人講過,除非當下有送醫紀錄或是還能做筆錄的,要不然事後要咬其實咬不太到
Hsuan0612 wrote:
小妹我前幾個月開車在...(恕刪)


其實機車在路上本來就算比較弱勢的族群,機車撞汽車絕對是機車出事,所以法律比較保護機車族實在是沒甚麼不對,反正只要有保險也不太需要怕賠償問題,我每天騎車在路上不知道碰過多少三寶,不管是併排停車,還是左轉不打方向燈,還是直接在路上就給你回轉,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如果法律還保護這種人還有天理嗎
Hsuan0612 wrote:
小妹我前幾個月開車...

我有提供前後行車紀錄器,明顯是他來擦撞我

(恕刪)


既然你有行車記錄器,
怎麼不放上來給鄉民一起看看,
讓大家用猜的是要博杯還是觀落陰?
行船走馬七分險,
意外是無法預測避免的,
既然如此,保險保高一點,
要理賠出險的時候就可以比較大聲了。




這份是我的機車第三責任險,
1992年的老車,照樣每年繳1千多元,
(業務實際上會折扣一些,例如強制險的錢就不跟我收了)
對方財損有60萬可以賠,
騎在路上不怕人撞我,我撞人



這是家裡的11年WISH,
前兩年有出險,所以負擔係數高一點,
沒出險時只要繳7000多
超額保高一些500萬,
出門開在路上,什麼牛馬蛙都沒在怕的。
哇~小妹第一次發文,沒想到大家回應這麼熱烈,先謝謝大家提出的寶貴意見

小妹我會統整各位大大的意見,向保險員討論
謝謝大大一語道破,我確實搞錯重點了

你的寶貴意見我會好好想想的
could5566 wrote:
恭喜來到鬼島,看到...(恕刪)


+1
這在先進國家根本不會被判有肇責
鬼島不是喊假的
一堆無能 文,法,商,政治系的人執政
徹底搞爛台灣

不過保險要多保一點
不要省這種錢
我一年第三責任險也才三千多
差不多加二次油錢
但出事時完全不用擔心錢的問題

chang2520 wrote:
機車的登計數量在100...(恕刪)


一般民眾騎機車跟自用車發生事故,機車騎士能無傷嗎?

機車與其他車輛相較,致傷亡率就是高於其他車種~~ 這點能自矇眼來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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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3間因為強制註銷所以減少!!

bill+catx2 wrote:
沒做回事,要有過失...(恕刪)


兩造發生車禍~ 一方受傷就可以成立過失傷害!!

"過失"這個定義~~自行去查詢~
死法條還需要賭注?

wsctw wrote:
前提是樓主要被判決...(恕刪)


以比例原則來說~~ 自己要先做好準備!!
我會說他跑不掉~~比例有多高~~ 就請自行去查吧!!


雅客山莊 wrote:
機車與其他車輛相較,致傷亡率就是高於其他車種


這點是沒意見啦
所以開車騎車自己眼睛放亮一點

雅客山莊 wrote:
摩拖車又不減量的讓它無上限成長!!

101~103間因為強制註銷所以減少!!


強制註銷1百多萬輛直接打回10年前的水準,然後103年到現在機車登計數輛沒有成長
汽車10年成長100萬輛,真是好棒棒~



雅客山莊 wrote:
一方受傷就可以成立過失傷害!!
"過失"這個定義~~自行去查詢~


沒有過失就沒有過失傷害啦

問題在你要怎麼說服法官認定你無過失
刑法. 第十四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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