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那麼多天無法上班, 代表出車禍至少1周內無法生活自理.就算對方沒有請看護(短期看護真的很貴很少人會請), 對方也是必須出動家人來照料.我之前出雷蟬車禍骨折, 我媽請醫生讓我多住院幾天,好讓保險多付一點彌補我無法上班的扣薪損失.可是看家人疲累奔波一直來醫院照料我覺得很心疼.我寧願不要那些錢也不要我爸媽這樣操勞.最後我還是決定早早出院回家...這些對方難以列出的隱性損失, 換做你請假1周每天去顧他,你看看抵不抵的上你認為的差額1萬?換做你被撞, 你的家人活該倒楣就必須天天無償來醫院照顧你, 你覺得合理嗎?真心覺得, 除了單據以外, 多喊1萬塊真的是佛心來的...
奈許 wrote:對方有提供薪資單跟...(恕刪) 啊...你開車不買個第三責任險的嗎?其實我處理過的案子,讓我舉個例汽車撞機車,汽車轉彎車全責私下和解...第三責任險含財損機車維修費用8000多+醫藥費用+交通費+薪資補償+精神賠償保險公司總賠10萬1500元機車方是我的客戶,機車龍頭歪了,身體擦傷,頭部會暈眩(非腦震盪)這樣你覺得你的4萬多嗎?如果對方有時間跟你跑法院...你真的覺得來來回回不和解被告,最後還是判刑事+民事(這部分或許會變少)這樣會少於4萬的時間成本....我也是醉了附帶一提...我的客戶如果真的提告能拿這麼多嗎?拜託..有7成就偷笑了
奈許 wrote:上個月月底 我開車...(恕刪) 照描述看樓主是主因,且沒煞車去輾到人過失傷害是跑不掉了對方有證明法院就算判也是差不多的價錢,並且我記得敗訴方要繳一筆費用,怎麼樣和解四萬很便宜了,兩個月的薪水,沒錢就談分期付款
啊批皮 wrote:沒錯,只要對方都可...(恕刪) 有證明沒一項逃得掉?要不要參考我的案例薪資損失無效,醫療收據無效,精神科憂鬱症證明無效,托嬰費證明無效目前估價單有效我要讓估價單也無效 呵呵現在的法官 也不都是會幫那些假頭暈真詐財的刁民
kurodog wrote:有證明沒一項逃得掉...(恕刪) 合理的證明,的確是一項都沒得掉呀估價單都能無效?如果他開回原廠合理維修或是他是老車,請你回復原狀,你要無效去哪?如果今天有保險,保險願意賠,你早早就和解了...不會在那邊無效不無效
對方一個月的薪資證明可以知道大約多少錢車損維修幾千塊吧加醫藥應該也不會有多少錢....不過對方只要求4萬很佛心了!!上面的金額加一加4萬也差不多吧算是實報實銷了你還想講價上法院判民事不會省到錢還要加罰你太沒誠意了!!!!